为有效推进粮食质量安全,依据《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2号)及《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8号)等有关规定,12月4日、12月5日我局随机抽取2名工作人员,对全市范围内粮食质量安全项目进行随机抽查。现将抽查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
抽查主体 |
抽查事项 名称 |
抽查对象 |
抽查时间 |
抽查内容 |
抽查情况 |
抽查结果 |
处理情况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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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单位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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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南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
粮食质量安全监管 |
福建省南安市官桥东街米厂 |
91350583X11619984Y |
2024.12.5 |
是否落实粮食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实行粮食收购入库质量安全检验制度;是否实行粮食质量安全档案制度;是否实行粮食质量安全追溯制度。 |
对各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
质量检查记录不规范 |
立即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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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南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
粮食质量安全监管 |
南安市军粮供应站 |
913505837173536555 |
2024.12.4 |
是否落实粮食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实行粮食收购入库质量安全检验制度;是否实行粮食质量安全档案制度;是否实行粮食质量安全追溯制度。 |
对各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
档案整理不够规范 |
立即整改 |
附件1:2024年下半年粮食质量安全“双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
附件2:南安市发展和改革局随机抽查小组人员名录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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