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本级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
2018-07-06 16:56 阅读人数:1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查批准的《关于南安市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全年预算执行情况是根据2017年财政快报数编制的,决算编制汇总后,会有些变动。按照《预算法》规定,市本级决算草案再报请市人大常委会审批”。现在,2017年本级决算已经汇编完成。按照《预算法》等法律规定,受市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2017年本级财政决算(草案)报告,请予审议。

  2017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的依法监督下,全市财政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全力依法组织收入,积极盘活存量资金,优化支出结构,强化预算管理,预算执行总体良好,为我市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和支撑。财政决算情况如下:

  一、财政收支决算情况

  2017年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702869万元,比上年增加39980万元,增长6.0%;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10996万元,比上年增加26275万元,增长6.8%;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47254万元(含省税改和工改转移支付、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资金,下同),增长14.2%。当年财政收支平衡。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10996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407900万元的100.8%。

  本级税收收入355300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99.6%,增长9.6%(其中:增值税146104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99.2%,增长34.6%;所得税96808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98.7%,增长6.0%;耕地占用税和契税收入16862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8.5%,比增45.1%,其他地方各税95526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99.9%,下降15.3%)。

  专项收入20763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38.4%,比增10.9%。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7530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90.7%,下降48.7%。

  罚没收入6268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89.5%,下降37.7%。

  其他收入21135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0.6%,比增23.7%。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41801万元,比上年增加80531万元,增长12.2%。其中:2017年本级支出547254万元,比增14.2%。

  本级支出按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决算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3891万元,比增11.9%;

  国防支出374万元,下降16.5%;

  公共安全支出35045万元,下降2.0%;

  教育支出147028万元,比增14.6%;

  科学技术支出12662万元,比增8.1%;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742万元,比增0.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8281万元,比增80.9%;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3083万元,比增7.4%;

  节能环保支出2925万元,比增7.1%;

  城乡社区支出73008万元,比增117.2%;

  农林水支出36958万元,下降3.5%;

  交通运输支出3479万元,下降92.8%;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9741万元,下降8.1%;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203万元,比增21.9%;

  金融支出46万元;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3406万元,比增51.0%;

  住房保障支出3600万元,比增5900.0%;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2544万元,下降2.6%;

  债务付息支出14960万元,比增192.0%;

  债务发行费用支出278万元,下降21.0%。

  按照上级要求,市本级开展2017年度经济分类决算试编工作,编报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决算,决算情况见附表四、五。

  3.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1099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63091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23722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40246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99123万元)、上年结余26132万元、调入资金50202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263674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3815万元,收入总计104791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41801万元、上解支出76812万元(其中:体制上解支出36023万元,专项上解支出40789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86074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2185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36万元,支出总计1036908万元。收支相抵后滚存结转结余11002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1.政府性基金收入决算情况

  2017年政府性基金本级收入249247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19.5%,比上年增加80348万元,比增47.6%。

  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收入1092万元,下降84.2%。

  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992万元,下降32.7%。

  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201万元,下降60.7%。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232348万元,比增54.3%。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10857万元,比增376.4%。

  污水处理费收入1200万元,下降8.7%。

  彩票公益金收入2557万元,下降9.5%。

  2.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政府性基金支出223610万元,比上年增加71360万元,比增46.9%。2017年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216162万元,比上年增加74642万元,比增52.7%。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191270万元,比增59.1%。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债务付息支出9228万元,比增36.6%。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债务发行费用支出203万元,比增198.5%。

  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2460万元,下降55.7%。

  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151万元,下降83.5%。

  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29万元,下降88.9%。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9176万元,比增305.7%。

  污水处理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1039万元,下降18.8%。

  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2565万元,下降24.6%。

  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41万元,下降94.9%。

  3.政府性基金收支平衡情况

  2017年政府性基金本级收入249247万元、上级补助收入8398万元、上年结余64509万元、调入资金2388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184700万元,收入总计509242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223610万元、调出资金25329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84700万元,支出总计433639万元。基金支出主要用于:收储成本、土地开发征迁款、提取各项基金、收益分成、市政设施建设和维护、重点项目建设配套资金、产业基地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农村旧村居用地复垦整治及土地开发整理等。收支相抵后滚存结转结余75603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主要收入项目执行情况

  2017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

  2.主要支出项目执行情况

  2017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国有企业技改贴息、市场开拓等支出。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主要收入项目执行情况

  2017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253920万元。其中: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8616万元,城乡居民被征地养老基金收入2194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10167万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5072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收入78120万元。

  2.主要支出项目执行情况

  2017年社会保险基金支出208819万元。其中: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7904万元,城乡居民被征地养老基金支出 830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09278万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4712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支出58625万元。

  (五)“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7年,全市行政事业单位用当年财政拨款开支的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合计1961万元,比预算减少21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85万元,比预算减少15万元;公务接待费454万元,比预算减少2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422万元,比预算减少180万元。

  二、2017年财政工作主要措施

  2017年,财政部门全面贯彻实施《预算法》,有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持续深化财政管理改革,着力破解经济社会发展难题,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有效防范财政风险,加大重点领域保障力度,全年用于服务保障民生的支出60892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2.1%,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抓收入、控支出,预算执行展现更优质态

  始终把保增长作为首要任务,靶向施策,多措并举,积极应对各种不利因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同比增长6.0%,财政保障能力实现新突破。

  依法组织收入保增长。围绕市人大会议确定的财政收入目标任务,不断完善财税部门横向互动、纵向联动的统筹协调机制,严格落实财政收入主体责任,加强税收调研,强化收入跟踪督导,持续提升税收征管质效。坚持依法治税,突出收入序时进度管理,不断强化征管举措。通过正向激励机制,引导乡镇(街道)在做大财政收入“蛋糕”同时,更加注重收入结构的持续优化。加大非税收入收缴力度,继续抓好税源回归,财政收入保持良好的增长态势。

  严格预算执行保平衡。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快预算支出执行进度,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3815万元,建立结余结转资金管理常态化机制,着力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收回部门结余结转资金14231万元,有效应对刚性支出增长压力,全力保障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和重点支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有保有压,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和行政经费,出台《南安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车辆管理处置办法》,投入3150万元实施我市机关工作人员公务用车管理改革。

  (二)转方式、调结构,产业升级迈出更快步伐

  始终把推转型作为内生动力,着眼全局,精心谋划,优化产业发展环境,创新支持方式,全力助推实体经济发展,产业跨越发展彰显新活力。

  做好“加法”:力推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突出项目建设在拉动投资增长和带动经济发展的地位,全年本级累计统筹调度各类资金90.64亿元,其中:项目建设86.35亿元,其他周转资金4.29亿元。拓宽建设资金渠道,推广PPP项目运作,拉动投资约124.11亿元,其中:市海峡科技生态城A片区、市城镇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设施、市五里桥畔休闲慢道景观工程和市“两溪一湾”安全生态水系工程(一期)列为示范项目且均已正式落地并开工建设;市医院新院区、“泉州芯谷”南安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市政道路、成功文化产业园及通海路等PPP项目均全部入库。

  做好“减法”:着力实施减税降费政策。密切跟踪营改增实施情况,落实中央各项税费减免政策,取消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扩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免征范围并设置征收标准上限,对工业企业停止征收江海堤防维护费,落实取消或停征包含婚姻登记费、劳动能力鉴定费、车辆营运证工本费、驾驶员培训许可证工本费等41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减轻社会负担4300万元。全年共减免税收7.34 亿元,创造宽松的税负环境,实现“放水养鱼”,促进企业持续发展,通过财政资金的投入,为各项改革举措解除后顾之忧。

  做好“乘法”:扶持企业倍增效果举措。推进市属国有企业资源整合和改制重组,实现五大国有集团公司组建运营。有效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大力推进民营中小微企业做强做大、转型升级。实施普惠性扶持与差异性扶持相结合的产业扶持机制和政策,积极扶大做强我市重点产业、重点基地,全年争取上级各项专项补助资金12248万元,兑付本级各项企业优惠政策资金56430万元。安排引进高层次人才专项基金1590万元,用于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待遇落实,为大力吸引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来南安创新创业提供资金支持。

  做好“除法”:纾解政府债务风险压力。严格落实政府债务限额与预算管理,避免债务规模随意扩大化;成立市政府债务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形成有效监管合力;出台政府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切实防范和化解财政金融风险;加强投融资平台的管理,优化政府债务结构,建立债务风险应急处置机制。全年争取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资金44.84亿元,其中:新增债券资金77600万元、置换债券资金370774万元,切实减轻项目单位资金筹措和还贷压力,腾挪资金用于重点项目建设。

  (三)补短板、促均衡,公共服务实现更深融合

  始终把惠民生作为根本任务,统筹推进,城乡联动,抓紧补齐民生短板,惠及更多百姓,人民群众获得感不断增强,公共服务建设取得新成效。

  坚持教育优先。投入206684万元全面落实各级各类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化发展。投入2522万元促进教育资源整合提升项目建设,支持第五小学、第六小学等14个中小学校新建及重建项目;探索政府购买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育服务,投入1041万元支持美林、水头、东田3所公办幼儿园建设;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实施中职学生免学费政策支出1027万元,投入910万元扶持2所公办职业学校示范性现代培育项目;投入教育助学政策配套资金1385万元,确保国家助学政策落到实处;提高教师工资待遇,投入4408万元保障教师乡镇工作补贴足额发放。

  增强文化引领。进一步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增强城市发展软实力。投入4159万元实施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奖励;提高群众科普知识,投入科普经费90万元用于科学普及宣传;投入1810万元推动九日山环境整治;投入203万元支持市图书馆和李成智图书馆规范化建设;投入155万元开展市第十届运动会,投入100万元校园足球经费,奖励十三届全运会南安藉运动员和教练员122万元。

  提升底线保障。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确保各类社会保障和救助政策的全面落实。投入城市低保金6952万元,将城市、农村低保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567元、420元,落实重点优抚对象和五老人员定期生活补助自然增长机制;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分散供养和集中供养基本生活补助标准分别提高到826元、885元,并按生活自理能力分类发放照料护理补贴;投入623万元慰问困难群体和驻军部队,对暂时未就业的驻军随军家属每人每月发给生活补助500元;投入1420万元积极落实各项就业扶持政策,全年实现新增就业2万人;稳步提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水平,投入农村养老保险补助资金12932万元、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9072万元。

  建设健康南安。本级财政投入22016万元,落实各项计生政策,完善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制度,实现大病保险全覆盖,城乡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420元提高到450元;持续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投入1892万元推进实施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改革;投入1333万元用于120急救救助、公立医院设备购置补助和卫生院业务用房建设;全额保障丙类卫生院人员工资;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年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再提高5元,达到每人每年50元。

  完善城乡服务。投入1629万元推进城乡石结构房屋及农村危房改造,完善市政基础和公共服务配套设施,改善城乡宜居环境;投入4748万元保障城镇污水处理,以及城市道路、水域、公厕保洁及园林绿化管养;按村居户籍人口数每人30元标准投入4399万元,促进农村环境卫生日常保洁水平提升;大力支持农村环境治理,投入9415万元进行农村污水、农村垃圾治理、村庄三格化粪池改造新建;投入400万元建设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方便市民绿色环保健康出行;投入600万元补贴黄标车提前报废,加大生态环境投入。

  实施乡村振兴。安排本级农林水专项资金18649万元,并积极筹措上级及整合其他资金36418万元用于“三农”重点工作。投入4997万元支持“和谐村”创建活动和实施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投入5180万元继续支持现代农业品牌创建、农业保险及规模农业发展,鼓励多种形式规模经营、农村土地规模流转、土地确权登记等;投入1187万元支持森林防火造林绿化工作、病虫害防治和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全年投入3197万元用于我市河流整治和推进我市河长制工作;全年落实财政扶贫资金3130万元,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致富;全年兑现财政价差量差补偿资金2507万元,确保沿海三镇民生生活用水需求;投入7275万元保障村级运转及村级绩效奖励;投入各级财政资金3360万元,实施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项目159个。

  深化社会治理。建立多方位的经费保障机制,投入“平安南安”创建活动资金2713万元;投入3085万元保障重大活动安保,落实综治维稳专项工作经费826万元,推进社会治安稳定工作扎实开展;投入3250万元支持市法院审判综合楼、市检察院技侦大楼、市公安局技侦用房等建设;投入3931万元落实社会治安综合防控措施,建立群防群治队伍;投入339万元提升食品安全质量和实施“菜篮子”工程,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投入409万元实施城乡家庭免费参保平安家庭保险,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四)重绩效、促改革,依法理财迸发更强动力

  始终把深化改革作为基本要求,大胆探索,多点突破,坚持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有序推进现代财政制度建设,财政管理水平得到新提升。

  加大财政监管力度。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开展“1+X”专项督查、扶贫资金监督检查、涉农资金“最后一公里”等专项督查、财政专户收支情况内部检查和2016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切实规范财政资金使用。

  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国库直接支付电子化改革走在全省前列,实施乡镇(街道)国库集中支付,开展乡镇(街道)财政专户清理整顿工作,加强市直预算单位和教育系统国库集中支付监控管理,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支付程序。

  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完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纳入政府效能绩效考评工作体系。推进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批复部门绩效目标59个103927万元,项目资金覆盖率76.9%,比上年提高9.1个百分点;组织开展项目监控、项目自评和实施绩效重点评价,选取4个市直部门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推进绩效目标和自评报告网上公开。

  加强政府采购管理。进一步规范采购行为,推广应用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实现采购活动有记录、有痕迹、可追溯、可跟踪,实现政府采购信息的全过程公开透明。全年货物、服务类政府采购总成交金额28215万元,比预算节约2626万元,节约率8.5%。

  强化国有资产管理。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全面清查核实工作,依托“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动态管理平台”,建立与年度部门决算数据衔接机制。调整完善南安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制定《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推进市属国有企业重组改革,完成五大集团组建登记并开始运行,初步建立市属国有企业资产监管体系。

  深化预决算信息公开。完善预决算公开内容,实现全口径预算公开。2017年,部门预决算公开扩大到除涉密部门外的116个市直单位,同时要求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公开到最低级科目,对“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进行说明、对增减原因进行分析,促进预决算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

  严格工程预结算审核。推进财政性投融资建设项目预结算审核工作规范化、程序化,实行全程记录,确保有迹可查。全年累计办结138个预算审核项目,送审金额188795万元,综合核减造价11899万元,综合核减率6.3%。累计办结120个结算审核项目,送审金额168674万元,核减18276万元,核减率10.8%。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新时代呼唤着新气象新作为,2018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锐意进取,埋头苦干,扎扎实实做好财政预算各项工作,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加快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现代化新南安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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