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查主体:南安市交通运输局
抽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令第764号)、《福建省道路运输条例》(2013年福建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3年第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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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检查项目 |
被检查企业名称 |
检查人员 |
检查时间 |
检查结果及存在问题 |
整改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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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对道路旅客运输站(场)违法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 |
福建省泉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南安客运中心汽车站 |
洪志猛、徐诗福、李剑雄 |
2025年10月21日 |
1.有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2.有建立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并配备持证专职安全管理人员;3.有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例会,适时提取安全经费;4.有按要求配置行包安全检查设备;5.有按照年度安全生产培训计划实施培训;6.有按要求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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