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查主体:南安市交通运输局
抽查依据:《福建省道路运输条例》(2013年福建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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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检查项目 |
被检查企业名称 |
检查人员 |
检查时间 |
检查结果及存在问题 |
整改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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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对出租汽车企业违法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 |
南安市闽安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
洪志猛、徐诗福、黄国林 |
2025年10月22日 |
1.有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2.有建立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和管理机构,并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安全例会,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3.有按年度计划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落实驾驶员行车安全档案管理,实行一人一档,抽查罗*林、彭*成档案,材料完整;4.有按照规定建立出租车车辆技术档案,实行一车一档,抽查闽CDG**75、闽CDB**61档案,材料完整;5.有安装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平台在泉州总公司,有建立动态监控台账;6.有制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方案,并建立台账;7.有制定应急预案,有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台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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