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在建项目建设单位:
根据《南安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南交安〔2024〕1号),市交通运输局采用“双随机”方式并结合普通公路建设项目“一月一普查”开展监督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共抽查全市6个受监在建项目,检查出各类隐患问题16条(其中质量隐患6条、安全隐患7条、其他行为3条);检查情况结合普通公路建设项目“一月一普查”已通报各在建项目建设单位。
二、存在问题
(一)质量方面。个别路段路基施工存在涵洞及挡墙台背回填分层压实不到位;管涵混凝土包封不到位。个别路段路面结构层级配碎石层松散;原水泥混凝土路面铣刨不到位;个别桥梁项目挡墙与桥台处沉降缝未及时按要求进行处理;部分预留钢筋在焊接时灼伤。
(二)安全方面。1、警示及防护设施方面:部分涉路施工路段安全防护、警示设备损坏、缺失,未及时修复完善;封闭路段进出口处两侧的安全警示、防护设施设置不足。2、施工安全防护:个别桥梁施工现场安全爬梯设置不规范;盖梁作业平台临边防护不到位。
(三)内业方面。部分项目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问题未建立清单、台账;相关试验检测报告未及时取回。
三、工作要求
(一)各项目参建单位要做好岁末年初各项安全防范工作。各项目建设单位要紧盯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的履职检查,督促参建单位主要管理人员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深入开展两区三厂、大型临时设施、结构工程、施工驻地及人员密集场所等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对高墩大跨桥梁架设、复杂地质隧道掘进、公路改扩建施工期间的交通组织等开展重点排查。
(二)各项目参建单位要健全公路水运建设工程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每月带队对本合同段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完善并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三)加强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严格执行专人值班和重点时段管理人员带队值班制度,有序安排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等在岗值班值守。
(四)各项目业主单位针对本月检查通报的问题及要求,督促各参建单位限期逐一落实整改,并及时反馈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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