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应急管理局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 |||||||
序号 | 抽查事项 | 检查对象 | 事项类别 | 检查方式 | 检查主体 | 检查依据 | 检查要点 |
1 | 对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监督检查 | 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纯贸易) | 一般检查事项 | 对照抽查的检查内容,采取内业资料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 | 县级以上应急管理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 《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
1.证照是否齐全且在有效期内〔工商营业执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等〕。 2.是否制定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 3.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是否具备与本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经专门的安全生产培训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持有有效期内的相关资格证书和其他从业人员培训合格的证明材料。 4.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文件或者租赁证明文件是否在有效期内。 5.是否在南安市辖区内取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性质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文件。 6.是否制定符合国家规定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有备案登记表。 7.企业名称、主要负责人、注册地址和办公经营场所是否与经营许可证照一致。 8.是否建立危险化学品销售台账,如实记录供货方、购货方及其联系人、联系方式等。是否每月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提供危险化学品销售台账。 9.是否委托其他企业储存?其是否有资质? 10.是否委托有资质的运输公司运输?查阅是否有运输电子货单? 11.是否购买有资质的供货方生产产品?是否有提供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或化学品安全标签? 12.企业是否签订保证无任何储存危险化学品、保证无擅自扩大经营范围和种类、不购买、经营销售剧毒、易制爆化学品承诺书。 13.“三项岗位”人员(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有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是指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以及特种作业操作证)?证书是否真实? |
2 | 对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监督检查 | 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加油站) | 一般检查事项 | 对照抽查的检查内容,采取内业资料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 | 县级以上应急管理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 《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
1.主要负责人是否依法履职。重点检查主要负责人是否开会部署安全相关工作,是否带队进行检查。 2.证照是否齐全且在有效期内〔工商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证、使用证)等〕。 3.是否制定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4.是否依照财政部、安监总局《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规定建立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制度和使用台账。 5.是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并公布实施。 6.主要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从业人员每年安全培训是否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7.是否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档案;从业人员是否依照规定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并经考试合格。 8.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是否符合“三同时”要求。 9.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罐区、仓库等设施与周边的间距以及内部防火间距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10.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车间、仓库与员工宿舍是否在同一座建筑内,与员工宿舍的距离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11.是否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自查自改自报。重点检查隐患排查治理有关记录、台帐是否齐全;隐患排查治理是否实现闭环管理。 12.是否制定汛期安全防范和隐患整改责任措施并落实。 13.警示标志是否清晰有效。 14.是否有为无牌无证车辆加油。 15.易燃易爆场所是否有定期开展防雷检测,防雷检测报告是否在有效期内。 16.企业现状是否与安全现状评价报告相符,是否存在需要向泉州局办理“三同时”的事项,是否存在需要补充专项评价的事项。 17.是否开展散装汽油加油业务,开展散装汽油业务时是否有按规定录入系统。 18.是否按照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应急预案是否组织评审。 19.是否按国家有关规定配备足够的应急救援器材,并进行经常性地维护保养,保证其处于完好状态。 20.是否编制应急救援预案并按规定报安监部门备案;是否进行预案培训、评估和演练;是否对演练情况进行总结。 21.“三项岗位”人员(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有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是指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以及特种作业操作证)?证书是否真实? |
3 | 对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监督检查 | 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零售店面) | 一般检查事项 | 对照抽查的检查内容,采取内业资料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 | 县级以上应急管理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 《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
1.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具备与本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经专门的安全生产培训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相应安全资格证书。 2.是否有健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 3.是否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并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4.商店选址是否选址在人员密集场所、居住建筑内。危险化学品商店建筑构造、耐火等级、安全疏散、消防设施、电气、通风应是否按 GB 50016 规定执行。危险化学品商店是否设置视频监控设备。 5.危险化学品商店的营业场所面积(不含备货库房)是否小于 60 m2,危险化学品商店内是否设有生活设施。营业场所与备货库房之间,以及危险化学品商店与其他场所之间是否进行防火分隔。 6.营业场所、备货库房是否只允许存放单件质量小于 50 kg 或容积小于 50 L 的民用小包装危险化学品,营业场所存放总质量是否超过 1 t,备货库房存放总质量是否超过 2 t。 7.是否建立危险化学品经营档案,档案内容至少应包括危险化学品品种、数量、出入记录等,数据保存期限应不少于1 年。 8.备货库房平开门是否应向疏散方向开启,平开门及窗是否设等电位接地线,门外是否设人体静电消除器设施。备货库房内的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是否应按 GB 50058 的规定执行。备货库房照明设施、电气设备的配电箱及电气开关是否设置在库外,并可靠接地,安装过压、过载、触电、漏电保护设施,采取防雨、防潮保护措施。备货库房是否有防止小动物进入的设施。备货库房是否设置高窗,窗上是否安装防护铁栏,窗户是否采取避光和防雨措施。 9.危险化学品商店是否规范配备灭火器等消防器材,且其类型和数量应按 GB 50140 的规定执行。 10.危险化学品商店是否应按 GB 2894 的规定设置“当心火灾、当心中毒、禁止烟火、注意通风”等安全警示标志。 11.“三项岗位”人员(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有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是指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以及特种作业操作证)?证书是否真实? |
4 | 对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监督检查 | 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气体经营带储存) | 一般检查事项 | 对照抽查的检查内容,采取内业资料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 | 县级以上应急管理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 《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
1.主要负责人是否依法履职。重点检查主要负责人是否开会部署安全相关工作,是否带队进行检查。 2.证照是否齐全且在有效期内〔工商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证、使用证)等〕。 3.是否制定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4.是否依照财政部、安监总局《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规定建立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制度和使用台账。 5.是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并公布实施。 6.主要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从业人员每年安全培训是否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7.是否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档案;从业人员是否依照规定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并经考试合格。 8.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是否符合“三同时”要求。 9.危险化学品存储装置、仓库等设施与周边的间距以及内部防火间距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10.经营、储存危险化学品的车间、仓库与员工宿舍是否在同一座建筑内,与员工宿舍的距离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11.是否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自查自改自报。重点检查隐患排查治理有关记录、台帐是否齐全;隐患排查治理是否实现闭环管理。 12.是否制定汛期安全防范和隐患整改责任措施并落实。 13.易燃易爆场所是否有定期开展防雷检测,防雷检测报告是否在有效期内。 14.企业现状是否与安全现状评价报告相符,是否存在需要向泉州局办理“三同时”的事项,是否存在需要补充专项评价的事项。 15.各压力表是否定期检查及检验,是否张贴或悬挂检验合格标志牌,安全检验合格标志是否过期。 16.警示标志是否清晰有效。 17.是否按照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应急预案是否组织评审。 18.是否按国家有关规定配备足够的应急救援器材,并进行经常性地维护保养,保证其处于完好状态。 19.是否编制应急救援预案并按规定报安监部门备案;是否进行预案培训、评估和演练;是否对演练情况进行总结。 20.“三项岗位”人员(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有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是指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以及特种作业操作证)?证书是否真实? |
5 | 对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监督检查 | 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生产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对照抽查的检查内容,采取内业资料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 | 县级以上应急管理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 《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
1.证照是否齐全且在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证、使用证)等〕。 2.是否制定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包括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在内的各级人员岗位安全责任制度。 3.是否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按规定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 4.是否制定和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特别是设备设施、检维修作业、特殊作业和承包商管理制度。 5.是否制定工艺操作规程,包括工艺控制指标,并明确正常控制范围、高低报警值、高高低低报警值、联锁值等,操作规程与工艺卡片中的工艺控制指标是否一致。 6.是否建立变更管理制度,将工艺、设备、仪表、电气、公用工程、备件、材料、化学品、生产组织方式和人员等方面发生的所有变化,纳入变更管理。 7.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从业人员是否按规定开展培训教育。 8.涉危工艺操作人员是否具备高中或高中以上学历,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证书,并按规定复审。 9..隐患排查治理有关记录、台帐是否齐全;隐患排查治理是否实现闭环管理。 10.危险化学品发货装载环节是否落实“四必查”。 11.主要负责人是否按照要求每日对本企业安全风险进行研判,并承诺公告。 12.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13.地区架空电力线路是否穿越生产区且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14.是否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 15.在役化工装置是否经正规设计或进行安全设计诊断。 16.化工生产装置是否按规定设置双电源,自动化控制系统是否设置不间断电源。 17.涉危工艺装置是否实现自动化控制,是否具备紧急停车功能并投入使用。 18.一、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化品罐区是否具备紧急切断功能;涉及毒性气体、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的一、二级重大危险源的罐区是否配备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 19.控制室或机柜间面向具有火灾、爆炸危险性装置一侧是否满足防火防爆要求。 20.全压力式液化烃储罐是否按规定设置注水措施。 21.爆炸危险场所是否按规定设置防爆电气设备。 22.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是否取得使用登记证,并经定期检验合格;安全阀、爆破片等安全附件是否正常投用。 23.可燃有毒气体泄漏检测报警系统是否按规范设置并定期检测校验;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信号是否发送至有操作人员常驻的控制室、现场操作室。 24.液化烃、液氨、液氯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液化气体的充装是否使用万向管道充装系统。 25.危险化学品仓库是否按照标准分区、分类、分库存放,是否存在超量、超品种以及相互禁忌物质混放混存的现象。 26.涉危工艺反应产品(含中间产品)是否按规范要求储存,是否落实安全管理措施。 27.是否按照规范制定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制度并有效执行,动火、受限空间等作业票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28.是否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29.易燃易爆废弃危险化学品储存情况,特别是涉危工艺如硝化、氧化等反应的危险废物储存情况和监管责任落实情况。 30.是否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制定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和“一图一卡一册”,并及时修订。 31.是否按规定配备应急救援器材并维护保养 32是否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应急救援预案的培训,涉危工艺的岗位是否进行现场处置方案培训。 33.是否按规定组织预案演练和评审 34.“三项岗位”人员(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有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是指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以及特种作业操作证)?证书是否真实? |
6 | 对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监督检查 | 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油库) | 一般检查事项 | 对照抽查的检查内容,采取内业资料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 | 县级以上应急管理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 《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
1.主要负责人是否依法履职。重点检查主要负责人是否亲自组织制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是否亲自进行检查;是否亲自研究部署事故隐患治理和安全风险管控工作。 2.证照是否齐全且在有效期内〔工商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证、使用证)等〕。 3.是否制定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4.是否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按规定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 5.是否依照财政部、安监总局《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规定足额提取使用安全生产费用。 6.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开展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工作。 7.是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并公布实施。 8.主要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从业人员每年安全培训是否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9.是否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档案;从业人员是否依照规定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是否将应急预案、应急处置与逃生自救互救知识、职业健康纳入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和培训计划。 10.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是否符合“三同时”要求。 11.是否选用资质符合要求的承包商,并对承包商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12.是否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13.重大危险源是否登记建档、进行评估和有效监控;对重大危险源是否进行定期检查、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企业是否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办法(试行)》制定企业包保责任制制度,现场是否悬挂包保责任制牌,人员职责是否落实到位。 14.动火作业是否按规定进行可燃气体分析;受限空间作业是否按规定进行可燃气体、氧含量和有毒气体分析;作业过程是否有人监护。 15.危险化学品是否按照标准分区、分类、分库存放,是否存在超量、超品种以及相互禁忌物质混放混存的现象。 16.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是否提供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并在包装(包括外包装件)上粘贴、拴挂化学品安全标签。 17.易燃易爆区域是否使用非防爆工具或电器。 18.涉及光气、液氯、液氨等有毒气体和硝酸铵等爆炸物品的生产装置及储罐周边安全距离是否满足有关标准规范要求。 19.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罐区、仓库等设施与周边的间距以及内部防火间距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20.控制室或机柜间面向具有火灾、爆炸危险性装置一侧是否设置门窗。 21.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车间、仓库与员工宿舍是否在同一座建筑内,与员工宿舍的距离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22.危险化学品厂际输送管道是否存在违章占压、安全距离不足和违规交叉穿越问题。 23.是否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在役化工装置是否经正规设计或进行安全设计诊断。 24.生产、储存装置及设施是否有超温、超压、超液位运行现象;安全联锁是否正常投用,工艺或安全仪表报警时是否能及时处置。 25.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是否实现温度、压力、液位等信息远程不间断采集检测;是否设置可燃可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是否设置紧急停车(紧急切断)装置。 26.涉及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装置是否设置自动化控制系统;涉及危险化工工艺的大型化工装置是否设置紧急停车(紧急切断)系统。 27.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是否取得使用登记证,并经定期检验合格。 28.在用装置(设施)安全阀或泄压排放系统是否正常投用;涉及液化烃、液氨、液氯、硫化氢等易燃易爆及有毒介质的安全阀及其他泄放设施是否直排大气,是否经处置合格后再排放(环氧乙烷的排放应采取安全措施)。 29.油气储罐是否按规定达到以下要求: (1)液化烃的储罐应设液位计、温度计、压力表、安全阀,以及高液位报警和高高液位自动连锁切断进料措施;全冷冻式液化烃储罐还应设真空泄放设施和高、低温度检测,并应与自动控制系统相联。 (2)气柜应设上、下限位报警装置,并宜设进出管道自动联锁切断装置。 (3)液化石油气球形储罐液相进出口应设置紧急切断阀,其位置宜靠近球形储罐。 (4)丙烯、丙烷、混合C4、抽余C4及液化石油气的球形储罐应设置注水措施。 30.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泄漏检测报警系统是否按照标准设置、使用或定期检测校验;报警信号是否发送至有操作人员常驻的控制室、现场操作室进行报警。 31.液化烃、液氨、液氯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液化气体的充装是否使用万向节管道充装系统。 32.企业是否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确各种隐患排查的形式、内容、频次、组织与参加人员、隐患治理、上报及其他有关要求。 33.企业是否编制综合性、专业、重要时段和节假日、季节性和日常隐患排查表。 34.企业是否制定隐患检查计划,明确各种排查的目的、要求、内容和负责人,并按计划开展各种隐患排查工作。 35.企业是否对排查出的隐患下达隐患治理通知,立即组织整改,并建立隐患治理台账。 36.对于重大事故隐患,企业是否由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企业是否编制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及时向应急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37. 企业是否建立设备管理制度,包括设备检维修、巡回检查、防腐保温、设备润滑等内容。编制设备检维修计划。 38. 查看企业设备定期检查记录和巡回检查记录,是否按制度开展了设备定期检查和巡回检查。 39. 查看企业设备检修资料,核查企业是否按检维修计划进行了检维修。 40. 查看企业检维修计划,是否有常压储罐年度检测、维修、防腐计划。 41. 配电箱是否设置金属保护外壳,箱内是否堆放杂物,场所内灯具是否安装不燃材料的保护灯罩,安装的通风、散热风机上附着的可燃残留物是否及时清理 42.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配备的温度、压力、液位、流量、组份等信息应不间断采集和监测,并具备信息远传、连续记录、事故预警、信息存储等功能;记录的电子数据的保存时间不少于30天。 43.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罐区安全监控装备应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罐区现场安全监控装备设置规范》AQ3036的要求设置:摄像头的设置个数和位置,应根据罐区现场的实际情况实现全面覆盖。摄像头的安装高度应确保可以有效监控到储罐顶部。有防爆要求的应使用防爆摄像机或采取防爆措施。 44. 罐区储罐高高、低低液位报警信号的液位测量仪表应采用单独的液位连续测量仪表或液位开关,报警信号应传送至自动控制系统。 45. 是否建立下水管网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员,定期对下水管网内可燃、有毒气体进行监测。 46. 查看记录,是否对储罐呼吸阀(液压安全阀)、阻火器、泡沫发生器、液位计、通气管等附件是否按规范设置,并定期检查或检测,有储罐附件检查维护记录。 47. 是否按规定设置应急管理机构,是否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并明确应急救援职责。 48.是否按国家有关规定配备足够的应急救援器材,并进行经常性地维护保养,保证其处于完好状态。 49.是否编制应急救援预案并按规定报安监部门备案;是否进行预案培训、评估和演练;是否对演练情况进行总结。 50.是否定期评审应急救援预案,尤其在潜在事件和突发事故发生后。 51.重点岗位是否设置应急处置卡。 52.是否设置应急标志、标识、应急逃生通道。 53.储存危险化学品设施是否经过正规设计且未进行设计诊断的;是否超出设计或许可范围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储罐区距离居民区等人员密集场所是否满足规范要求的;储罐区现场实际平面布置是否项目规划批复、竣工验收文件不一致的;自动控制系统是否按照法规及规范要求设置,是否未正常投用;消防设施是否按照法规及规范要求设置,是否未正常投用的;储罐区三年内是否发生过事故的; 54.是否超出设计或许可范围储存非危险化学品的。 55.储罐区距离企业外部设施是否满足《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GB50160)、《精细化工企业工程设计防火标准》(GB5128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等规范要求的。 56.储罐区总平面布置是否满足《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GB50160)、《精细化工企业工程设计防火标准》(GB5128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等规范要求的。 57.“三项岗位”人员(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有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是指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以及特种作业操作证)?证书是否真实? |
7 | 对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监督检查 | 工贸行业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对照抽查的检查内容,采取内业资料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 | 县级以上应急管理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 《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应急部令第10号)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应急部令第13号)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
*(1)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情况:对照《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应急部令第10号),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存在重大事故隐患; *(2)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和实习学生是否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其教育培训档案的情况; *(3)是否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相关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 (4)是否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5)是否依法依规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6)是否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7)是否对安全设备防护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定期检测; (8)是否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 (9)是否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督促安全问题整改落实; (10)是否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并向从业人员通报; (11)是否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按安全风险分级采取相应的管控措施; (12)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是否配备或者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 (13)是否按照《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资〔2022〕136号)要求,建立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规范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并建立使用台账; (14)是否依法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要求(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进行预评价、设计和竣工验收; (15)重大危险源是否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 (16)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是否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的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 (17)国家规定的高危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是否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18)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是否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19)企业是否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20)企业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建设、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应急救援物资装备配备、执行应急预案管理规定、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应急管理教育培训和事故应急处置等七个方面情况; (21)企业依法通过有关安全生产行政审批的情况; (22)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推进情况; (23)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24)“三项岗位”人员(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有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是指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以及特种作业操作证)?证书是否真实? |
8 | 对非煤露天矿山安全监督检查 | 非煤露天矿山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对照抽查的检查内容,采取内业资料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 | 县级以上应急管理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 《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
1.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及企业主要负责人、其他负责人、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情况; 2.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落实情况。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3.按照金属非金属矿山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对照检查是否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检查企业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情况; 4.露天矿山的边坡角度、台阶高度等; 5.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从业人员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矿山配备或者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情况; 6.企业建立安全生产检查、教育培训、奖惩以及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危险作业安全管理、特种作业管理、事故报告处理等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7.依法取得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情况;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排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经费,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 8.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9.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情况; 10.安全生产风险辨识、安全管理、作业审批和相关安全管理措施等落实情况; 11.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 12.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13.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 14.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督促整改安全问题的情况; 15.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治理,以及向从业人员通报的情况; 16.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及应急预案备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应急物资储备、开展应急救援预案演练的情况; 17.矿山单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的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 18.发现生产经营单位存在事故隐患的,依法采取处理措施,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19.依法或上级文件要求的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20.“三项岗位”人员(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有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是指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以及特种作业操作证)?证书是否真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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