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南安市2022年度城镇标定地价应用方案的通知
南政规〔2024〕12号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雪峰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健全土地使用权市场价格体系,加强地价管理,充分发挥地价在调控土地市场中的作用,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南安市2022年度城镇标定地价应用方案》予以公布,请认真贯彻执行。

本通知由南安市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6年11月11日。

 

附件:南安市2022年度城镇标定地价应用方案

 

 

 

南安市人民政府

20241028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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