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公布2024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告_部门_南安市人民政府
南安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公布2024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告
南资源规范〔2025〕1号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水头分局、各资源管理所:

  根据《福建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219号)和《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通知》(泉政规〔2022〕3号)等有关规定,我局对2023年12月31日前以本局的名义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清理结果经局长办公会会议研究通过,现公布如下:

  一、保留(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详见附件1);

  二、宣布失效(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详见附件2)。

  宣布失效(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本通告公布之日起不再执行,不得作为行政管理依据。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南安市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

  特此通告。

  附件:1.保留(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宣布失效(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南安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1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保留(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一、到期保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3件)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1

南安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南安市工业投资项目“拿地即开工”工程建设许可服务指南》的通知

南资源〔2021〕263号

2

南安市自然资源局 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南安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南安市新建住宅小区裙房商业店铺专用排油烟管道设计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南资源规范〔2023〕3号)

南资源规范〔2023〕3号

3

南安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南安市工业厂区(含仓储)项目建筑外立面品质提升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

南资源规范〔2023〕4号

二、未到期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文件目录(1件)

4

南安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支持工业企业提容增效的方案》的通知

南资源规范〔2023〕1号

  

附件2

宣布失效(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一、到期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1 件)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1

南安市自然资源局 南安市农业农村局  南安市城市管理局 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规范农村建房批后监管工作的通知

南资源〔2020〕46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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