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29-0101-2020-00050
- 备注/文号:南简报N024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统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10-19
南安市2020年三季度规模以上服务业运行情况分析
今年以来,南安市统筹抓好疫情防控、社会秩序恢复和经济发展工作,加快推动复工复产,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稳妥有序推进复工复产复商复市,全市经济社会运行总体出现明显好转,服务业各行各业也正逐步回归正轨。
一、总体运行情况
(一)规模以上服务业
三季度,全市76家规模以上服务业(以下简称“规上服务业”)企业累计实现营业收入24.55亿元,同比增长5.42%,环比增长13.62%。(营业收入等数据为联网直报平台企业2020年1-8月快报数据,仅供参考,下同)
从其他经济指标看(见表1),同比增速上受疫情影响,指标均呈现不同幅度的下降;环比增速上多项指标则呈现为上涨的
态势,复工复产稳步推进,反映出市场信心正逐步恢复。其中各项减税降费政策的持续发力,使得全市服务业企业税费负担减轻,经营效益有所好转。三季度,全市规上服务业企业税金及附加合计缴纳0.3亿元,同比下降10.52%,降幅较上半年扩大7.34个百分点;实现利润总额0.54亿元,同比下降32.77%,降幅较上半年收窄13.12个百分点。
表1:2020年三季度规上服务业主要经济指标
主要经济指标 |
第三季度 |
同比增速 |
环比增速 |
营业收入 |
24.55 |
5.42 |
13.62 |
税金及附加 |
0.30 |
-10.52 |
13.89 |
营业利润 |
0.52 |
-35.05 |
14.39 |
利润总额 |
0.54 |
-32.77 |
19.75 |
应付职工薪酬 |
2.16 |
-9.11 |
16.40 |
应交增值税 |
0.32 |
-45.28 |
-22.10 |
期末用工人数 |
5935人 |
-8.58 |
-1.20 |
从行业看(见表2),全市共涉及有10个行业,其中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和教育4个行业营业收入均呈增长态势,累计实现营业收入22.5亿元,占全市规上服务业营业收入的比重为91.66%。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3个行业的高速增长得益于年度纳新(仁毅文化、安芯半导体、盈峰城服)的利好,预计3家企业本年会继续助力本行业较快增长。其余4个行业营业收入均呈不同程度下降,其中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2个行业下降幅度达48%,但与上半年相比,降幅有所收窄,经营情况明显好转。
表2:2020年三季度规上服务业分行业营业收入、期末用工人数情况表
行业类别 |
企业数 |
营业收入 |
期末用工人数 |
|||
2020年 |
增速 |
较上半年增速变动 |
2020年(人) |
增速 |
||
总计 |
76 |
24.55 |
5.42 |
-2.16 |
5935 |
-8.58 |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24 |
16.45 |
2.66 |
-5.60 |
2340 |
-5.53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2 |
0.39 |
84.13 |
-4.82 |
9 |
0.00 |
房地产租赁 |
8 |
1.31 |
-20.75 |
-2.26 |
334 |
-29.68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10 |
1.69 |
13.36 |
-0.49 |
1682 |
-6.30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5 |
1.62 |
22.14 |
16.93 |
342 |
31.03 |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8 |
2.26 |
56.60 |
22.77 |
595 |
-16.67 |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8 |
0.42 |
-3.39 |
-4.90 |
164 |
-29.31 |
教育 |
2 |
0.10 |
10.79 |
6.38 |
128 |
4.92 |
卫生和社会工作 |
2 |
0.08 |
-48.67 |
2.48 |
136 |
-24.02 |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7 |
0.24 |
-48.12 |
10.35 |
205 |
-10.09 |
(二)其他营利性服务业
其他营利性服务业的经济指标是GDP核算的基础资料之一,同时其他营利性服务业所包含的行业,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体现的是现代服务业的发展。三季度,全市共32家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累计实现营业收入4.35亿元,同比增长11.02%,高于泉州市平均水平5.8个百分点。分行业看,五大行业成“3升2降”态势,其中互联网、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同比增长84.13%,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22.14%,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同比增长13.36%,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同比增长-3.39%,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同比下降-48.12%。
二、需关注的问题
(一)发展后劲不足,部分企业面临退库风险
一是月度新增纳规入统企业未实现零突破,不能通过新增企业增加总量,提高增幅,有效提高发展后劲。 二是行业标准提高,退库容易入库难。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19年统计年报和2020年定期统计报表制度主要修订内容》,规定2020年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以及卫生企业的在库标准由年营业收入1000万以上提升至2000万元以上。据三季度快报数据看,不考虑疫情因素,面临退库风险的企业有21家,将对规上服务业的发展产生较大的影响。
(二)行业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
规上服务业10个行业中,虽然我市目前达到规上标准的企业在各大行业都占有,但是分布结构不优。全市76家规上服务业,集中分布在六大行业有64家(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24家;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0家;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8家;居民服务、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用修理业8家;文化、体育和娱乐业7家;房地产租赁经营8家),三季度累计实现营业收入22.36亿元,占总营业收入91.07%,而其他服务业行业企业数量少、规模小的问题依然很严重,难以具备代表性,对全市规上服务业的发展实际难以真实反映。且诸如科技研发、文化旅游、信息咨询服务、会展服务及健康产业等新兴服务行业发展也明显滞后,制约了全市服务业整体结构的优化和综合效益的发挥,影响了我市综合竞争力的提高。
(三)企业用工需求降低,吸纳就业人数减少
受疫情影响,大部分企业业务量出现不同程度的下降,造成企业用工人数减少。三季度,全市76家规上服务业企业共吸纳就业人员5935人,同比下降8.58%,其中降幅超20%的有房地产业(不含房地产开发经营,我市8家全部为房地产租赁经营)、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和卫生社会工作(主要为健康体检服务)等3个行业,房地产业(不含房地产开发经营)同比下降29.68%,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同比下降29.31%,卫生和社会工作同比下降24.02%。
(四)企业运营成本高,下行压力大
今年实体经济运行总体更加困难,一些服务业企业反映运营成本高企,经营效益偏低。三季度,全市规上服务业企业营业成本、三项费用合计23.88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6.1%,占营业收入比重为97.25%,经营成本压力较大,成本的增加压缩了利润空间,不利于企业转型提升、做大做强。
(五)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疫情影响仍在持续
三季度,全市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累计实现营业收入0.24亿元,同比下降48.12%,降幅较上半年收窄10.35个百分点;实现利润总额-0.06亿元,同比下降195.86%。主要受疫情持续影响,为预防和降低人员密集场所传播风险,影院、歌舞厅、游乐园等场所受到管控,6月初才陆续正常营业,但是这些行业恢复正常经营仍需要面临较多的限制条件,短期内的发展形势依然严峻,这给该行业全年经营带来较大的冲击。
(六)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增速趋缓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是南安市服务业的支柱产业,从三个季度环比看,增速处于逐月下降趋势,主要原因是水路和道路运输业在疫情影响下,业务需求仍未恢复正常。全市18家水路和道路运输企业,累计实现营业收入15.77亿元,其中7家呈现负增长状态,所占比重由2019年的40.16%降至2020年的18.51%。预计该行业全年营业收入增速下滑将无法避免,可能会出现负增长。
三、工作建议
目前国内疫情防控已经进入常态化防控阶段,服务行业点多面广,涉及多个重大民生领域,特别是一些接触性、聚集性的服务消费领域在一定时期内难以快速消除疫情影响,稳增长的压力依然艰巨。
(一)加速推进规上服务业企业复工复产
当前,服务业有序复工复产,成为了恢复社会面活力,促进经济社会早日回归正轨的重要因素。相关部门复工复产政策及帮扶措施要精准施策,切实解决企业现实困难和诉求,针对重点大型企业,协调帮助企业打通产业链堵点;中小微企业着重帮助落实稳岗、社保、税收、信贷等政策。而各服务业行业、企业也要结合当下疫情形势和顾客需求,适时推出适宜的营销手段,千方百计促进各类消费,满足市民日常需求,促进市场繁荣稳定。
(二)狠抓增量,加大升规培育力度,扎实做好服务业企业入库相关工作
一是积极与相关主管部门加强沟通配合,加强与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对接联系,认真做好服务业企业入库的基础性工作,强化业务指导和跟踪督促,制定相关纳规入统激励政策,应增尽增,鼓励推进企业“四下升四上”。二是帮助入库企业稳定成长,加大对重点行业、企业(交通运输、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教育、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行业)的扶持力度,减少因不达标准退库现象的发生,确保培育入库工作取得新成效,为全市经济发展提供新的增量支撑。三是加快发展新兴服务业,助力产业结构优化调整。此次疫情新兴服务业出现新的机遇,网络教育培训、网络直播等新业态快速增长。各部门要对所主管的服务业企业进行摸底和培育,加大新兴产业的扶持力度,将有规模、有质量、有规划的新兴服务业企业新增到规上服务业企业名录库,充实各行业数量,充分挖掘全市服务业发展的潜力。
(三)强化核查,继续对辖区内的服务业企业走访调研
继续强化走访调研,了解规上服务业企业经营情况、企业复工情况、统计基础工作等情况,以提高数据质量为中心,以服务实体经济为载体,不断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服务业行业统计数据“应报尽报”,为全市经济发展提供充足支撑。
附注:
1.规模以上服务业行业统计范围:
①辖区内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上的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以及卫生等行业。
②辖区内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上的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以及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等行业。
③辖区内年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上的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社会工作等行业。
2.其他营利性服务业是指营业收入增速参与GDP核算的规模以上服务业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M门类)、租赁和商务服务业(L门类)、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O门类)、文化、体育和娱乐业(R门类),以及互联网和相关服务(64大类)、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65大类)。
3.规模以上服务业2015年起由季报改为月报,由于月报上报时间较核算时间后,季度核算使用错月数据,即一到四季度对应使用1-2月、1-5月、1-8月、1-11月数据。为使数据有代表性,本文用1-2月、1-5月和1-8月的快报数据做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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