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4-0101-2024-00091
    • 备注/文号:南教语〔2024〕14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2-26
    南安市教育局关于认定南安市昌财实验中学等24所中小学为第二批南安市“书香墨香校园”的通知
    时间:2024-12-27 16:06

    各中学、中心小学、市直学校、民办学校:

      根据《南安市教育局关于开展第二批南安市“书香墨香校园”创建活动的通知》(南教语〔2024〕3号)精神,2024年,全市共有31所中小学申报创建南安市“书香墨香校园”。2024年12月,南安市教育局抽调我市有关专家组成南安市“书香墨香校园”评估验收组,组织对2024年申报创建南安市“书香墨香校园”的中小学进行评估验收。

      南安市“书香墨香校园”评估验收组认真对照《南安市“书香墨香校园”建设指导标准》要求,在学校自查的基础上,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问卷调查、实地察看等方式,对2024年度申报学校的创建工作进行评估验收。经评估验收,共有24所中小学创建工作成绩合格,公示无异议。经研究,决定认定南安市昌财实验中学等24所中小学为第二批南安市“书香墨香校园”,现予以公布(具体名单见附件)。

      希望全市中小学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加强中小学“书香墨香校园”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闽教体〔2018〕28号)精神,进一步推动具有南安特色的中小学“书香墨香校园”建设,引导师生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全面提高师生的人文素养,为教师专业发展和学生健康成长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不断深化校园文化建设,大力促进我市教育高质量发展。

      附件:第二批南安市“书香墨香校园”学校名单

     

      南安市教育局

      2024年12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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