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4-0101-2024-00076
- 备注/文号:南校车联席办〔2024〕4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1-11
校车监管中心、各有关学校、校车所属公司:
根据《泉州市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全市校车交通安全“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的通知》(泉校车联席办〔2024〕2号)要求,联合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开展我市校车交通安全“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请校车监管中心、各有关学校、校车所属公司严格贯彻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福建省实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办法》及加强校车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落实闭环整改工作。现将抽查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存在主要问题
(一)“六定”制度落实不到位。部分校车存在未固定学生座位,学生乘车时未系安全带,实际乘车人数与核定乘车人数不符,未按路线行驶,接送时间未固定等问题。
(二)日常维护管理仍有漏洞。个别校车安全带无法正常使用,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在车辆行驶中未系安全带;个别校车轮胎磨损、停车指示标志模糊、逃生锤取出时不能报警;未对车辆运行实行动态监测,管理员对系统操作不熟练。
(三)教育培训实效有待提高。个别学校校车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日常安全教育培训不够,培训流于形式,记录不全、效果不佳。
二、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校车监管中心、各有关学校、校车所属公司要高度重视,强化部门协作,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形成合力,定期分析研判安全形势和综合整治情况,研究部署重点工作,切实解决存在突出问题。要建立和完善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在校车安全管理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加强对校车常态化的管理,形成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运行管理。校车使用单位要及时与维保单位签订维修保养服务合同,做好校车一、二级维保,建立日常维保档案。配齐逃生锤、干粉灭火器、急救箱等安全设备。按时参加年检,确保校车处于良好技术状态,严禁校车“带病”上路行驶。要定期检查维护校车服务管理平台,确保校车实时监控视频和GPS定位系统能够正常使用。要严格落实校车“三严禁”(严禁无证车辆运送学生、严禁超载超速、严禁违规运营)制度,实行“六定”(定人、定车、定座位、定检、定路线、定时间)管理。
(三)强化宣传教育。要定期加大校车驾驶员、随车照管人员以及管理人的安全宣传教育,组织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以及安全防范、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知识,及时掌握驾驶人的家庭情况、身体、心理状况。要加强学生乘车安全知识的教育和引导,严禁校车行驶过程中出现学生未系安全带、在车内随意走动、打闹嬉戏等现象,经常开展校车逃生演练,不断提高学生交通安全意识。
附件:南安市关于开展校车交通安全“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情况的通报
南安市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4年11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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