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4-0101-2024-00070
    • 备注/文号:南教审〔2024〕14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0-25
    南安市教育局关于同意南安市溪美崎峰童星幼儿园终止办学的批复
    时间:2024-10-26 16:19

    南安市溪美崎峰童星幼儿园:

      你园申请终止办学的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有关规定,经审查,同意你园终止办学,办学许可证(证号:教民135058360000041号)予以注销。请及时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南安市教育局

      2024年10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