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4-0101-2024-00070
- 备注/文号:南教审〔2024〕14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0-25
南安市教育局关于同意南安市溪美崎峰童星幼儿园终止办学的批复
时间:2024-10-26 16:19
南安市溪美崎峰童星幼儿园:
你园申请终止办学的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有关规定,经审查,同意你园终止办学,办学许可证(证号:教民135058360000041号)予以注销。请及时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南安市教育局
2024年10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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