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4-0101-2024-00066
- 备注/文号:南教体〔2024〕30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9-27
各中学、市直学校、民办学校:
为弘扬“爱国、爱乡、爱业、爱俭”的南安华侨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厚植南安侨校文化土壤,决定举办第二届“李引桐杯”南安市中学生绘画作品评展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画作展出时间和地点
展出时间:2024年11月20日-30日
展出地点:南安市蓝园高级中学艺术展厅(梅山镇)
二、参加对象
全市所有初中和高中学生
三、绘画作品选送要求
(一)各校在开展自评的基础上,以校为单位统一择优报送;比赛不接受个人直接报名。
(二)各校学生作品报送名额不限,每位学生可选送参赛作品一幅。
(三)每幅指导教师限1人。
参赛作品必须在背面正下方正确填写作品名称、尺寸、作者、指导教师及单位公章名称、所在乡镇、联系手机。
四、作品创作要求
(一)创作主题
遵循美育特点,弘扬中华美育精神。
(二)作品形式
1.软笔绘画作品,即除水墨画外,水粉、水彩、油画、丙烯画创作的作品;
2.硬笔绘画作品,即各种铅笔、彩色墨水笔、签字笔、马克笔、油画棒、炫彩棒、色粉笔创作的作品;
3.版画作品;
4.水墨画作品;
5.综合材料作品,即以各种材料拼贴或以前面四类中至少三类结合运用创作的作品。
(三)作品要求
1.内容要求。作品应率真自然、积极向上、主题鲜明、形式新颖、充满感情,作品中不能出现政治性或商业性标志符号。
2.原创要求。所有提交作品均应是作者原创的,并未曾发表的作品。作者及其法定监护人应承诺其提交的参选作品不会侵犯他人的合法权利,否则将由作者或其法定监护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3.版权相关。参与本次活动的作者保留署名权和著作权,并同意主办方将作品进行推广宣传、展出。
4.尺寸要求。除水墨作品外尺寸不得大于45cm*60cm,不小于A4纸大小。水墨作品建议四尺三裁。
五、评选办法及展览
主办方将组织人员进行评审,从选送的参赛作品中分别评选出初中组、高中组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各若干名;组委会将对获奖作品进行装裱并举办展览,向参展作者颁发证书,画展将印制画册,每位参展作者均可获赠一本,作品活动完作者可按规定时间内自行取回。
六、交稿办法与要求
(一)交稿办法:邮寄或者送件到校均可
(二)交稿时间:自征稿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5日止,以收到地邮戳为准。
中共南安市委统战部 南安市教育局 南安市归国华侨联合会
2024年9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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