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4-0101-2023-00033
    • 备注/文号:南招考委〔2023〕2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5-09
    南安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中单项类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5-12 16:18

    各中学: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精神,有针对性、有计划地培养体育、艺术后备人才和苗子,根据《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3年泉州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泉教中〔2023〕2号)精神,结合《2023年泉州市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指导意见》(附件1)要求,现将我市2023年普通高中单项类自主招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计划

      根据《关于公开2023年泉州市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学校名单及招生计划的通知》(泉教中〔2023〕5号)精神,2023年具备单项类自主招生资格的学校及项目详见附件2。

      实际参加单项类各细化项目自主招生考试的人数大于或等于该项目招生计划数2倍的,按照原定该项目招生计划数开展。因考生缺考等其他原因导致实际参加考试的人数少于该项目自主招生计划数2倍的,该校该项目自主招生实际计划数按实际参加考试人数的二分之一计算(出现小数点的,不四舍五入,去掉小数点后取整数),该项目剩余招生计划数调入统招批次。

      各校单项类自主招生计划分别纳入本校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学校单项类自主招生计划数未能完成的,其剩余的计划将依序转为相应学校统招批次计划数。

      二、招生时间

      普通高中单项类自主招生的报名及考试组织从6月27日开始至7月12日前完成(含线上志愿填报、专业测试、成绩公布公示、结果上传等重要环节),并安排在提前批录取。

      三、招生程序

      各单项类自主招生学校按以下招生程序组织专业入围测试。

      (一)制定招生方案

      各单项类自主招生校要立足本校的办学优势和特色项目,根据招生计划、报名条件(含所需资格条件以及是否需要对考生进行线下资格预审等)、考试组织、录取程序、录取规则、日程安排、评委选定、监督方式等相关要素,制定自主招生方案。各校的单项类自主招生方案经市教育局审批同意后报送泉州市教育局备案。5月12日前各校应公布经批准的单项类自主招生方案。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资格。报考普通高中单项类自主招生的,需同时具备如下基本条件:

      (1)具有南安市学籍的2023年应届初中毕业生,中考理化生实验考查合格,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须合格及以上。

      (2)在初中阶段参加县级及其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艺术、体育类相应比赛并获奖(获奖证书截至2023年6月11日)

      2.线下报名。

      各考生校要根据单项类自主招生计划和报名条件组织学生报名。考生须根据《南安市2023年普通高中单项类自主招生计划》和各招生校招生方案,统筹考虑报考学校及项目,报名时应填写《南安市普通高中单项类自主招生报名表》(附件3)《南安市普通高中单项类自主招生报名花名册》(附件4),由考生所在学校初审签署意见后,于6月13日前统一向意向报考学校递交材料。

      考生只能线下报考一所单项类自主招生学校的一个项目志愿,兼报取消其自主招生录取资格。综合类自主招生和单项类自主招生志愿不得兼报。

      3.资格确认。

      单项类自主招生报考资格由考生校进行初审公示,由招生校进行复核公示,再由招生校统一报市教育局体卫艺科进行审核确认。考生通过以上资格审核确认后,方为具备该校自主招生报名资格。相关自主招生学校对线下资格预审通过的考生名单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于6月20日前必须报送市教育局体卫艺科进行审核确认(证书等材料由招生学校统一收集汇总报送)。

      4.志愿填报。

      6月22日前我局会将具备单项类自主招生资格的报名考生名单上传至泉州市中考中招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zzxt.qzedu.cn)(模板另行下发),以便为其开通单项类自主招生志愿填报通道。未经资格确认上传的考生将无法填报该类别志愿。

      6月27至7月1日考生登录泉州市中考中招信息管理系统,在提前批次进行单项类自主招生志愿填报。欲参加自主招生考试的考生在填报自主招生志愿时,仅能填报某一所学校的某一个项目类别。未填报提前批志愿的考生,不能参加自主招生投档录取。各考生校要加强学生志愿填报的指导,避免考生错报、漏报。

      (三)测试组织

      1. 测试时间。各相关学校单项类自主招生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进行,时间安排在6月28日进行。

      2. 测试标准。2023年普通高中单项类自主招生专业测试的考试内容、办法和评分标准严格按照《南安市普通高中单项类自主招生考试说明》(另文下发)执行。各考生校要及时向相关考生做好考试标准的解读。

      3.测试的组织。各相关学校专业测试的具体考试组织方案由体卫艺科另行制订执行。

      4.成绩的公布。各专业项目测试满分均为100分,测试成绩以百分制的形式呈现。在专业测试结束后2天内公布考生专业成绩和所报考学校的考生成绩位次并公示5天,并于7月10日前报市教育局审批(具体报送表格见《指导意见》附件3),电子版同时发送到体卫艺科邮箱和中教科邮箱。

      (四)正式录取

      正式录取名单待中考成绩公布后,由泉州市教育局根据单项类自主招生录取办法执行,即:待中考成绩公布后,在考生投档分达到泉州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和该自主招生学校规定的最低录取要求的前提下,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出现末位特长测试成绩同分时,按中考考生投档位次依次录取(说明:当投档分相同时,享受“同等条件优先录取”的考生位次在前,再依据以下顺序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生投档位次:①数学成绩;②语文成绩;③物理化学卷面成绩总和;④英语成绩),录满为止。

      所有参加单项类自主招生的学生必须参加初中毕业升学考试。考生被单项类自主招生正式录取确认后,不再参加后续中招批次录取。正式录取以泉州市中考中招信息管理系统公布录取结果为准。

      (五)学籍建档

      经泉州市教育局核准并公布确认的单项类自主招生正式录取名单,作为学校高一新生学籍接续建档的依据。

      三、工作要求

      (一)市教育局成立2023年普通高中单项类自主招生工作领导组,并邀请纪委监委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开展单项类自主招生工作。

      组 长:陈少波

      副组长:柯瑞阳、王向阳、叶维新

      成 员:叶幼明、潘德超、王振猛、陈峥嵘、黄玉土、王志红、李俊松、林建成、黄新生、洪奕迅、林金途、陈志刚、傅俊清、李华凉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

      主 任:叶幼明(兼)

      副主任:各招生校校长(兼)

      (二)专业测试全程严格按规范实施,所有专业测试重点工作环节全程录音、录像,影音资料由市教育局留存备查。

      (二)各招生校要落实校长主体责任,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招生录取工作全过程的纪律监察。凡在招生工作中违反规定、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学校,经查实,取消其单项类自主招生资格,并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评委、考务人员及考生均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对违反规定的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三)各招生学校应以立德树人的育人宗旨,加强对在校艺体特长生的管理和培养。要建立特长生的成长档案,确保培养质量。市教育局将对各校的特长生培养情况进行跟踪考核评价,对于培养工作未达到标准或在提供培养成绩上弄虚作假的学校,取消今后招收单项类自主招收资格。凡按艺体特长生条件招收录取的学生必须参加学校训练和各类体育赛事及艺术实践活动。

      (四)各校要把学生安全、健康放在第一位,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做好宣传,加强考生心理疏导,落实专业测试安全工作责任制,加强安全防范措施和后勤保障,全面排查考试设施设备安全隐患,做好应急工作预案。考点需设医疗点和隔离室,体育特长生考点需联系医院配备医护人员,确保考试工作稳妥进行。

      附件:1.2023年泉州市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指导意见

      2.南安市2023年普通高中单项类自主招生计划

      3.南安市2023年普通高中单项类自主招生报名表

      4.南安市2023年普通高中单项类自主招生报名花名册

     

     

     南安市招生考试委员会

      2023年5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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