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4-0101-2022-00054
- 备注/文号:南教计〔2022〕58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9-22
各有关中职学校: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资金的通知》(闽财教指〔2022〕48号)精神,现参照2021年11月“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审核通过的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学生人数为基数,下达2022年中等职业学校第二批省级免学费补助资金91万元(详见附件),支出功能科目列“2050302中专教育”科目,部门经济科目列“302商品和服务支出”。
各校要严格按照《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建立完善市县(区)中等职业学校生均拨款制度的指导意见》(闽财教〔2015〕80号)规定的开支范围安排使用资金,切实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022年中等职业学校第二批免学费补助资金安排表
南安市教育局 南安市财政局
2022年9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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