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4-0101-2022-00039
    • 备注/文号:南招考委〔2022〕14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6-17
    南安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下达2022年初中招生计划的通知
    时间:2022-06-17 12:26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雪峰开发区管委会,各中学、中心小学、市直学校、民办学校:

      为落实教育部、省、泉州市关于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要求,做好2022年南安市初中招生工作,经研究,现将我市2022年普通初中招生指导计划下达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遵照执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完成招生任务

      (一)各乡镇(街道)要充分认识做好初中招生工作的重要性,强化政府行为,抓紧成立2022年初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辖区内的小学毕业生能全部、按时升入初中学习。部分由外省、市(区、县)回我市户籍所在地小学或中心小学报名的学生,各乡镇(街道)应及时列入片区的招生计划并安排入学。

      (二)各乡镇(街道)要根据《南安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初中招生工作的通知》(南招考委〔2022〕2号)精神,制定本乡镇(街道)的具体招生方案,严格落实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要求,把招生任务及时分解下达到服务区内各初中校和完中校初中部。招生片区划定后要相对稳定,确需调整时,要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跨乡镇(街道)招收小学毕业生的,双方乡镇(街道)应做好协调和交接工作。

      (三)各乡镇(街道)要认真贯彻落实外来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相关政策,无条件接纳本服务区域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接受普通初中教育。原则上按照免试就近入学的办法安排到相应的学校就学。因学校学位问题无法接纳的,应由乡镇(街道)统筹协调解决。学位压力特别大的乡镇(街道),可采用电脑派位等方式协调至邻近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

      二、加强管理工作,切实规范招生行为

      各中学、中心小学、市直学校、民办学校要在市教育局的指导和当地乡镇(街道)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初招的各项工作。

      (一)要认真制定招生方案,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报名时间、程序、范围、所需证明材料和招生结果,保障片区内适龄儿童少年都能按时入学。要均衡编班和均衡配备学科教师,编班过程邀请家长、社区代表及责任督学等相关人员参加,编班方案、编班情况通过校园网或校务公开栏公示,主动接受各方监督。

      (二)如果学校报名人数超过学校的学位数,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应通过电脑派位的方式统筹安排学生入学。实行电脑派位等方式录取的学校,应由各所属招生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和制定具体操作规则。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派位结果。

      三、明确相关要求,确保招生按时完成

      (一)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流动性大,为了保证所有符合条件的学生都能按时进入公办学校就读。学校应在招生方案中规定登记报名的截止时间,然后根据报名人数分批分类进行录取,再公布录取名单及注册时间。全市所有公办学校招生录取结果应于7月30日前完成,并于8月15日前将招生录取结果上传到泉州市义务教育招生信息管理平台。

      (二)各中学向市教育局中教科提出新生调档申请建立初一学生学籍时,应提供加盖相关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印章的初一年招生录取花名册,并于9月15日前报送市教育局中教科,严格按录取花名册建立学籍。

      四、做好相关准备,切实保证如期开学

      各乡镇(街道)要采取有力措施,组织辖区内中学,认真做好初中新生入学的各项准备工作,特别要充分利用暑假期间对校园进行净化绿化美化及对校舍进行全面的安全排查;要对教学设备进行全面检查,抓紧做好维修和添置工作,保证新学年按时有序顺利开学。

      附件: 南安市2022年初中招生指导计划

     

     

     南安市招生考试委员会

      2022年6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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