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4-0101-2022-00003
- 备注/文号:南教社〔2022〕1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1-17
南安市水头金榜文化艺术培训中心有限公司:
你机构在规定的期限内未提交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机构相关变更申请,根据《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将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的通知》(闽教发〔2021〕53号):“限期未完成民办非企业登记的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列入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黑名单”的规定,现对你机构的办学许可证(证号:教民135058370000469号)予以注销。
南安市教育局
2022年1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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