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4-0101-2021-00063
    • 备注/文号:南教综〔2021〕174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11-09
    南安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校行政干部任课、听评课制度的通知
    时间:2021-11-11 19:44

    各中学、中心小学、市直学校:

      为深入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促进中小学教育教学常规工作有效开展,加强和改进中小学校(幼儿园,下同)行政干部队伍的管理,进一步提高我市中小学校行政干部(包括校级及中层干部,下同)的专业引领和教学工作实践领导能力,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结合我市教育工作实际,现就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校行政干部任课、听评课制度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行政干部任课和听评课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学校教学工作包括教学常规、教学改革、教学研究三个层次的工作,彼此相互联系,同步运行,又有机结合,推动着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课堂教学则是教学工作的基本组织形式,教规、教改、教研的成效必须集中体现在课堂教学之中。因此,学校行政干部深入课堂任课、听评课,既是履行职责的需要,也是有效管理的需要。

      校长作为学校的第一责任人,对学校的教育教学、科研具有决策和统一指挥权,只有亲临教育教学第一线,才能更深入了解和掌握教学情况,才能更好地指导教学工作。多数行政干部都是各级名优教师,任课是教学的要求,也是教育形势发展的需要。学校行政干部任课不仅能起到带头示范作用,还有利于团结教师队伍,形成合力,促进学校工作和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因此,全市中小学校行政干部要形成共识,切实履行职责,勇当教学工作的排头兵,坚持用主要的精力和时间去听评课,以切实行动带领教职工深入教学第一线,实现对教学工作的领导。

      二、建章立制,明确行政干部任课、听评课具体要求

      (一)任课要求。学校行政干部必须坚持教书育人,强化教学意识,根据自身的专业专长选择相应的任教学科,将精力和工作重心回归到教学教研和提高教学质量中来,静心教书,潜心育人。副校级干部原则上都要任课,鼓励校长亲自任课。校级干部及其他行政干部任课,教学工作量按照《南安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教育系统岗位管理的通知》(南教人〔2021〕127号)要求执行。

      (二)听评课要求。学校行政干部应积极主动掌握学校教师的教学水平和专业素养,深入课堂听课,并对课堂教学进行评课。特别是校长、副校长、行政干部应主持或参与评课,跨学科听课。听评课前要自觉加强学识修养,提高听课效益和能力,防止和克服凭感觉听的走过场的形式主义。听课要有明确的听课目的,既要注重观察教师驾驭教材个性特点优化教学的综合能力,又要观察学生在教学中所处的态势,是否处于思考积极的主动地位。评课要注重用教学理论评价教学实践,及时与授课教师交换意见,实事求是地分析上课情况。这样教好不好,为什么,该怎样教,为什么要这样教?引导教师获得规律性的认知,从而达到提高水平、改进教学的目的。要跳出具体教学圈子,通过个案分析发现具有代表性的问题,并从管理上找原因,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全校的教学管理。

      中小学行政干部(含校级干部、中层行政人员)每人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0节(每周深入课堂听课不少于1节),分管教学校长、教务处主任每人每学期听课不少于30节,分管教学的校长每学期还应该至少听4节实验课(其他校级干部也要关注实验教学),并做好听课评课记录,并在学校每周行政会上对听课情况进行讨论反馈,定期收集整理备查。

      (三)教研帮扶要求。学校行政干部应积极推进教学改革与创新,参与所任教学科教研组集体备课、课后教学交流等教研活动,并在教学改革并发挥示范、带头作用。要在培养青年教师中发挥重要作用,至少与一名青年教师结成帮扶对子,帮助年轻教师加强师德修养,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三、规范管理,建立行政干部任课、听评课情况汇报制度

      各中小学应将行政干部任课、听评课列入学校教学工作计划,接受全体教师监督,并在每学期开学后的两周内,将行政干部任课情况书面上报市教育局中教科、初幼教科,并附课程表、教学工作计划等材料。

      学校行政干部因特殊情况不能任课的,需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学校同意后,分年度向市教育局人事科报备。校级领导有会务时,可以提前安排调课,教学工作量不得降低,不得请人代课。

      四、加强督查,实行行政干部任课、听评课奖惩制度

      市教育局将各中小学行政干部任课、听评课列入每学期期初工作检查、教学常规落实检查、教育督导专项检查等各项检查的重要内容,组织中教科、初幼教科、市教师进修学校相关教研室、分片管校人员、学校挂钩责任督学等相关人员定期深入学校进行督查,采取查(抽查课程表、备课本、学生作业、听课评课笔记本等)、访(向教职工、学生调查)、听(听课)等明察暗访形式进行检查,并定期通报检查结果。

      行政干部任课、听评课列为校长、干部个人考核重要内容,与校长、干部个人年度考核、职务晋升、绩效考核等挂钩。按要求任课、听评课且教学质量表现好的,在干部任用、绩效考核、评优评先等方面给予优先。任课、听评课没达到教学工作量要求的,限期责令整改,整改不到位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诫勉谈话、撤销行政干部职务等处理。

     

     

     南安市教育局

      2021年11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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