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标准化(以下简称“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的决策部署要求,切实巩固、总结全市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成果,根据《泉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回头看”的通知》(泉安办〔2024〕96号)文件要求,决定即日起至今年年底,在城市管理系统范围内,开展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回头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通过开展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回头看”工作,对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进行查缺补漏,发现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改进措施,进行巩固、总结、提升,开展精准执法,公布曝光一批标准化执法典型案例,督促企业(含生产经营场所、事业单位,下同)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年底前完成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标准化创建提升、安全生产星级管理三个100%全覆盖工作目标,进一步提升企业安全生产能力建设,实现“控事故、保安全”。
二、“回头看”重点内容
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回头看”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行业(领域)、薄弱区域和薄弱环节,对照泉州市、南安市有关文件要求,围绕属地党政统筹推进、行业主管(监管)部门督促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创建提升情况,开展标准化创建、运行、提升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回头看”。
(一)行业主管(监管)单位督促落实。重点围绕行业主管(监管)单位督促企业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标准化创建提升、安全生产星级管理情况,“四项规范”优化完善情况、优秀案例遴选情况,达标评审推进情况,观摩调度推进会召开情况,“两化融合”情况,宣传发动情况,执法激励约束情况等开展“回头看”,深入自查自纠,全面查找存在问题,并及时加以整改,形成“回头看”自查自纠报告;具体“回头看”内容详见附件1《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回头看”细则》。
(二)生产经营单位创建提升。重点围绕生产经营单位以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为重点,结合泉州市“33456”工作法,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33000-2016)要求,推进标准化创建提升八大要素落实进行“回头看”,深入自查自纠,全面查找存在问题,并及时加以整改,形成“回头看”自查自纠报告,具体“回头看”内容详见附件2《南安市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回头看”细则》。
三、“回头看”实施步骤
本次“回头看”分五个阶段同步实施:
(一)企业自查自纠阶段(2024年10月30日前)
各单位要组织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各生产经营单位对照有关文件和“回头看”细则,深入开展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自查自纠工作,全面查找存在的问题,逐一列出问题清单、明确整改责任人,并及时加以整改,形成“回头看”自查自纠报告,“回头看”自查自纠报告要于11月12日前报行业主管(监管)单位留档备存。
(二)行业主管(监管)单位检查督改阶段(2024年11月15日前)
各单位对照有关文件和“回头看”细则,开展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自查自纠,形成“回头看”自查自纠报告;要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标准化创建提升情况开展抽查检查,每个月抽查检查不少于10家,并督促及时整改到位。
(三)分析总结阶段(2024年12月30日前)
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及时总结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回头看”工作情况,深入分析查摆发现的突出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建立健全相应的长效机制,切实推动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四、“回头看”有关工作要求
(一)强化思想认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回头看”工作,以此为契机,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全面进行一次查缺补漏,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和走过场,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要指定专人负责,狠抓“回头看”各项工作落实,确保“回头看”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强化问题整改。各单位对此次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回头看”发现的隐患问题要坚决立查立改,按照“三张清单”格式,列出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对短时间内未能完成整改的隐患问题,要制定整改预案,在整改期间加强管控,确保整改期间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三)强化执法监督。各单位要加强“回头看”执法,将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不予评定星级、未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创建不实、运行不畅、存在“纸上标准化”、假创建的企业作为安全生产执法重点对象,原则上2021年8月份以来,已抽查检查过的企业不再重复检查;“回头看”期间,各单位要及时将标准化执法典型案例报送局综合科进行集中曝光,以执法高压态势倒逼企业主动创建、运行、提升标准化。
(四)强化总结提升。各单位要立足实际,开展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回头看”及全面复盘工作,对三年来的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工作进行全面、认真梳理,总结好的经验、做法,深入分析查摆发现的突出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进一步巩固成效,从体制、机制方面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请各单位督促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各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回头看”自查自纠,同时请各单位认真填报《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回头看”细则》(附件1),请各生产经营单位认真填报《南安市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回头看”细则》(附件2),于11月20日前报送局综合科存档备案。
联系人:黄顺清,联系电话:0595-86356155邮箱:nacgjab@126.com
附件:1.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回头看”细则
2.南安市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回头看”细则
3.南安市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回头看”统计表
南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4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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