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印发了《南安市教育系统食堂食材采购管理工作意见(试行)》,相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制定的背景和依据
为进一步强化我市中小学食堂食材采购管理,保证广大师生饮食安全和营养健康,结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集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各级纪委监委“点题整治”部署要求,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已统一设置食材库,拟出台《南安市教育系统食堂食材采购管理工作意见(试行)》,不断规范完善管理办法,提升工作成效。
二、主要目标
加强全市学校食堂食材采购管理,切实维护学生、家长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三、工作进展
(一)2024年11月中旬,市教育局制订了《南安市教育系统食堂食材采购管理工作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
(二)2024年12月10日,向局机关部分局领导、相关业务科室征求修改;2024年12月12日,发给各中心小学和市直小学征求修改;2024年12月27日,我局将《意见》发给市监局、法律顾问征求修改。
(三)2024年12月27日至2025年1月6日期间通过南安市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修改意见,未收到群众来电反映意见或建议。
(四)2025年1月16日,南安市教育局政策法规科对《南安市教育系统食堂食材采购管理工作意见(试行)》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未发现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同意制定出台。
四、范围期限
《南安市教育系统食堂食材采购管理工作意见(试行)》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实施期限至2027年1月31日止。
五、主要内容
本《意见》共有七部分。
第一部分适用范围
该意见适用于全市公办中小学校、幼儿园自主经营食堂的食材采购,委托经营食堂的食材采购和民办高中、民办幼儿园食材采购可参照本意见执行。
第二部分主要内容
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由市教育局确定入围供应商,第二阶段由学校遴选供应商。
第一阶段的工作是由教育局组织实施,目前已完成入围供应商的相关工作,共有38家供应商入围食材库,协议期限两年。
第二阶段是由学校做好供应商的遴选工作。学校根据市教育框架协议约定规则,在入围38家供应商中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并签订采购合同。责任督学和学校纪委委员全程参与监督遴选过程,学校应做好全程拍照、录像并存档。主要分成下面八个环节:
(一)成立遴选工作小组。领导组由学校管理人员、教师代表、家长代表三部分组成,领导组成员最好是单数,各校遴选工作小组成立后,须组织所有成员进行遴选流程方案的培训,全面了解如何遴选、遴选应注意的事项等问题。
领导组人数以实际用餐人数的数量而定,实际用餐指的是有到食堂用餐的人员,用餐人数500人以下的学校,遴选工作小组人数为10至12人;用餐人数500-1000人的学校,遴选工作小组人数为13至15人;用餐1000-2000人的学校,遴选工作小组人数16至20人;用餐2000-3000人的学校,遴选工作小组人数21至25人;用餐3000人以上的学校,遴选工作小组人数26至30人。家长代表从在校实际用餐学生家长中随机抽取产生,人数至少占遴选工作小组的80%(含)以上。
(二)遴选备选企业。
1.发布意向公告。发布的渠道分别是学校宣传栏、学校微信公众号和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其他”栏网站,三个均须同时发布,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其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发布,各校将附件5《学校食堂食材采购意向公告》填写完整,纸质版盖章后报送计财科802室,由我统一发布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2.遴选备选企业。遴选采取双向选择模式,遴选工作小组汇总收集意向企业的《报名表》,并通过表决方式确定遴选备选企业办法,各校遴选办法的表决,可通过召开会议确定,并做好过程性资料的留痕。原则上遴选不少于5家备选企业,向阳、眉山、蓬华、翔云四个乡镇学校和实际就餐人数少于100人的学校,原则上遴选不少于3家备选企业。
备选企业遴选的方式有两种,一是由遴选工作小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从意向供货企业遴选备选企业;二是由遴选工作小组综合考虑配送距离、价格、车辆、人员、稳定的供应商体系、退换货时间等因素投票,遴选出备选企业。遴选小组为什么综合考虑以上因素,因为这些是考量一家企业的供货能力、服务能力,以及配送食材质与量的主要因素,当然,这些只是其中一部分作为参考,各校可根据本校实际进行增减。
(三)现场考察备选企业。学校组织遴选工作小组成员,到备选企业进行实地考察,主要通过查阅企业资料、实地考察等方式了解食材供应商情况,可从供货、配送、服务等方面的能力进行考察,每个成员应将考察的信息如实记录,要充分考虑考察到什么、可带回什么、展示什么等问题,学校应提前做好相关材料的准备工作,每个成员应现场如实填写附件6《遴选备选企业现场考察表》,附件的内容仅各校供参考,各校可根据本校实际进行增减;实地考察时应安排现场录像备选企业配送流程和内外工作环境以便未参加实地考察的其他师生、家长了解查看。
(四)确定供应企业。该环节主要是通过投票方式确定供应企业,应注意以下几点:
1.投票前,遴选工作小组要通过随机抽取方式,在校实际用餐学生人数中抽取投票人数,参与投票的由教师、用餐学生家长组成,其中家长代表不少于遴选代表组织总人数的80%(含)。
若存在邀请家长参与投票,家长不参与或是没空参与,各校可在未参与的学生家长名单中继续随机抽取,或是班级家委会里邀请参与。
用餐1000人以下的学校,遴选代表组织人数不得少于用餐人数的30%;用餐1000人及以上的学校,遴选代表组织人数不得少于300 人。各校在计算遴选人数时,应结合本校实际用餐人数,明确参与投票人数。各校投票时,条件允许的话最好集中投票,若没有较大场地,可将投票现场设在操场,或是设置在教室里,制定小程序直接统计投票情况。
2.遴选工作小组应推荐一名遴选小组成员作为讲解员,如何介绍企业的情况呢?作为讲解员,应以客观、公正的态度介绍,如实向参与投票的人员介绍备选企业基本情况和现场考察情况等,引导参与投票人客观公正地做出投票。
3.遴选投票时,采取按照得票“绝对多数”的原则,食材供应企业有效得票超过有效投票的50%时,直接确定;没有食材供应企业有效得票超过有效投票的50%时,则组织得票最高的2家企业重新进行投票,直至最终产生有效得票超过有效投票50%的企业。遴选工作小组负责计票,现场公布投票结果,并对各环节进行全过程录像。
(五)投票结果公示。学校确定食材供应企业后,要将投票结果进行公示,这边要提醒的是:供应企业仅选出一家,不能选出两家。分别在学校宣传栏、学校公众号(网站)和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其他”栏网站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签订采购合同。投票结果公示到期后,学校应参考合同范本与食材供应企业签订采购合同,合同期限一年,原则上不可以续签,或是随意延长合同期限,若有特殊情况可提出申请;签订合同十个工作日内,学校要将合同PDF扫描发送至报市教育局体卫艺科和计财科指定电子邮箱备案。
(七)更新平台数据。合同签订后,学校要在十个工作日内,通过南安市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信息化监管平台填报食材采购情况基本数据并上传合同扫描件。监管平台的相关操作,后面许老师会进行比较全面的讲解。
(八)做好资料存档。各校遴选结束后,要将遴选过程性资料(如遴选工作小组、会议纪要、现场考察、公示材料、投票统计情况、投票现场等资料)进行整理归档,以便备查。
第三部分组织管理
该部分主要明确学校和教育局的责任,学校作为项目业主,应负主体责任,组织学校行政人员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正确处理好与供应企业的关系,特别要强调的是遴选过程产生的餐费、车费等相关费用,从学校经费列支,杜绝食材采购、验收等工作中徇私舞弊等现象;教育局作为主管部门,将积极与属地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加大对各校食堂进行全面监督管理,有效提升学校食品安全保障服务水平。
第四部分日常管理
该部分主要从食材的质量、成本、供应、验收、出入以及财务、监督等七方面作为详细的阐述,进一步明确了学校在日常管理中应注意的细节及要求。
第五部分评价管理
学校食堂每个月进行评价的目的主要是为了提高服务质量、确保食品安全,食堂办得怎么样,应由实际用餐人进行评价,因此,学校可通过成立由食堂管理相关人员、膳食委员会、家长代表等组成的评价小组,参与对象建议实际用餐人数的10%,每月对食材供应商上一个自然月的食材配送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全面了解菜品的口味、质量和多样性是否满足广大师生的需求,各校要及时公布评价情况,食材供应商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整改,食材供应商对综合评价的结果存在质疑,可向学校提出申诉,由学校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复核,食材供应商对学校复核情况及时调整菜单,改善菜品质量。
第六部分退出机制
该部分共有十二条要求,明确规定食材供应商出现十二条中的任何一条,市教育局和学校立即剔除出该企业的配送库,并取消其配送资格。
第七部分补位机制
该部分明确食材库的设置,若供货企业退出食材库,不再补充新的供货企业,学校可从入围备选食材配送单位中,采取随机抽取或由备选下一名递补,作为供货企业。
六、关键词诠释
“食堂食材采购”,是指全市公办中小学校、幼儿园自主经营食堂的食材采购。
七、政策咨询方式
南安市教育局 林瑞强 0595-86367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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