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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泉州市支持半导体产业人才引进若干措施”的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2024-03-03 16:49 阅读人数:1

  一、起草背景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支持半导体产业人才引进若干措施的通知》(泉政办规〔2023〕16 号)(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加强南安市半导体产业人才队伍建设,推动半导体产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半导体产业发展和人才工作实际,制定《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泉州市支持半导体产业人才引进若干措施”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二、政策依据

  该《实施意见》中部分政策依据来源包括:《泉州市支持半导体产业人才引进若干措施》(泉政办规〔2023〕16 号)、《关于开展“涌泉”行动集聚各类人才在泉创业就业的若干措施》(泉委办发〔2022〕5号)、《泉州市鼓励招工引才十条工作措施》(泉人社〔2019〕69号)、《关于实施三年百名青年见习计划的通知》(南人社〔2019〕85号)、《南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打造“泉州芯谷南安分园区半导体产业技术人才全过程招引工程”的实施意见》(南政文〔2021〕9号)、《南安市鼓励相关机构引进高层次人才奖励暂行规定》(南委人才〔2019〕30号)等相关文件。

  三、有效期限

  《实施意见》有效期自2024年2月22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止。

  四、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分为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适用对象:明确可享受《实施意见》的对象,使用对象涵盖在职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半导体相关专业的毕业生。

  第二部分是主要内容:根据我市实际,在《若干措施》的基础上提标扩面,主要措施如下:一是对高端人才创业项目进行“一人一策”扶持,吸引优质项目来南落地;二是新增对第六及第七层次人才的购房补助及住房补贴。①对第六至第七层次人才购房补助,分别再给予提高3万元、1万元;②对第六至第七层次人才租金补贴按第一至第五层次人才同样的方式给予提高补助标准。三是支持企业柔性引进高端人才,四是提高基础性人才优惠力度,均参照《若干措施》执行。五是升级人才子女教育服务,就职于我市半导体集成电路产业企事业单位的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人才,视同重要管理人员、一线技术骨干人才按《南安市重点企业骨干人才子女就学方案(试行)》享受人才子女就学政策。六是吸引青年毕业生来南就业,提高产业人才数量,加固产业人才基础。①大力推进南安市《关于实施三年百名青年见习计划的通知》执行,积极吸纳毕业生来半导体企业参加见习。②鼓励学校带领师生走进南安参观半导体企业,给予引进方适当的交通补助,对外宣传我市半导体产业与企业。③给予学校每输送1人500元的奖励补贴,④企业到外招聘活动的,给予一次性劳务补助,③④参照泉州的招工引才十条工作措施执行。七是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及时响应企业用人需求,对为南安半导体企业引才的南安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给予资金奖励。①引进具有高校学历人才,最高给予5000元奖励。②引进高层次人才,最高给予15万元/人(含市级补助)的奖励,参照《南安市鼓励相关机构引进高层次人才奖励暂行规定》执行。

  第三部分是其他事宜:对一些细则进行了说明。

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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