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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南安市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补助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2021-12-15 09:23 阅读人数:1

  为应对我市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逐步推进我市社会福利均等普惠,缓解老龄化对家庭特别是困难家庭的压力,推动我市养老服务事业的稳步发展,起草了《南安市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补助实施方案》(送审稿),以下简称《方案》。现将有关起草说明如下:

  一、起草必要性

  人口老龄化是社会发展的重要趋势,为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切实解决全市高龄、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难题,有效满足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提高老年人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起草依据

  根据《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加快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的通知》(闽民养老〔2020〕129号)和《中共南安市委 南安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养老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南委发〔2017〕1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三、起草过程

  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各县(市、区)要制定专项政策实施方案。为积极应对我市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问题,缓解老龄化对家庭特别是困难家庭的压力,从而提高困难老年人福利保障水平,加快构建多层次、普惠制的养老服务体系,2021年11月22日,征求乡镇(街道)民政办意见,通过汇总、收集和修改,最终形成了《南安市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补助实施方案(送审稿)》。

  四、主要内容

  主要内容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补助对象,资格的认定,补助标准,申请、审核、审批程序,资金的发放及结算方式,变更与停止,经费渠道,补助期限,工作要求等十一方面内容。

  主要工作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提高困难老年人福利保障水平,加快构建多层次、普惠制的养老服务体系,坚持四大原则,对具有南安市户籍,符合入住条件的,自愿要求入住养老服务机构并办理入住养老服务机构手续、签订养老服务协议、入住至少满一个月的60周岁以上的老人,实行分类分档补助。

  四、意见采纳及处理情况说明

  无。

 

 

  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 7日

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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