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南安市部分公办学校专项公开招聘编制内新任教师公告(一)》的要求,现将面试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面试地点
南安一中江北校区4号楼。
二、面试时间
2025年3月30日8∶30开始(8∶15前报到,并抽取面试顺序号)。
三、面试对象
经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者。
四、面试形式及内容
面试采取片段教学、现场问答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对象的专业知识、教学能力等。
1.面试者根据随机抽取的南安市现行高一年相应学科教材内容进行备课(时间为40分钟)。
2.面试者进行片段教学(时间为6分钟以内)。
3.面试者回答评委提出的问题(时间为2分钟以内)。
4.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每位考生片段教学和回答问题结束后,由评委打分,每位评委评定的考生面试成绩=片段教学×70% + 回答问题成绩×30%。评委评出的考生面试成绩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该平均分即考生面试成绩,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数四舍五入),评委由7人组成。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达到合格线及以上者方可签约、资格复审、体检、考察、聘用。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在“南安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天。
五、其他事项
1.有关考务信息将通过“南安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留意。因未关注网站相关消息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2.面试者在片段教学及回答问题过程中,只能体现“面试顺序号”,不得报出本人姓名及毕业学校等个人信息。面试过程不准携带任何材料,面试者所需的教材、稿纸、笔由考务组提供。面试者入围面试管理后,如在面试过程中报出姓名、毕业学校的,取消其本次面试成绩。
3.考生必须服从考点的组织安排,携带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抽签、面试。面试报到时间结束后,迟到10分钟或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考生不得携带任何通信工具和违禁物品进入考场,一经发现,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4.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资格复审人选;若同一岗位最后一名资格复审人选有2个及以上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取加试成绩高者进入资格复审。
5.经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南安市人民政府”网页中“招考招聘”栏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不影响聘用的,分岗位按报考人员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用人学校。若同一岗位拟聘用人选有2个及以上报考人员考试综合成绩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加试成绩高者优先选岗。
6.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察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已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关系。
7.招聘工作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本次考试纪律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有关规定执行。本次招聘工作接受南安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监督。监督电话:0595-86367869。
8.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考试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拨打招聘咨询电话:0595-86367819,其他未尽事宜由南安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南安市教育局
2025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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