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泉州市纪检监察机构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公告》相关要求,现决定对入围考生进行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人选的确定
在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及以上的考生中,按照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资格复审人数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复审人选。
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1.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11月7日-- 11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3:30-5:30)。
2.资格复审地点:南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地址:南安市江北大道人力资源大厦10楼,电话:0595-86373512)
三、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2024年南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资格复审登记表》(附件2,打印签名)
2.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和本人)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相关说明:学历(学位)证书取得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证书取得的截止时间和相关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岗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报考人员相关专业资格证书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须在资格复核时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书面结论。
4.报考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的,应提供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或《入党志愿书》个人信息页和转正登记页。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位查询认证结果(报考不限学位岗位的考生无需提供)
持境内学历报考的,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的查询认证结果(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有学位条件要求的,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的查询认证结果。
持境外学历报考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以辅修专业报考的,还须提交辅修专业的学历、学位证书,主修、辅修专业在学信网的查询认证结果。
6.享受加分报考人员的还需要提供加分条件的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除上述材料外,属于机关或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最迟应于体检前向属地组织人事部门提交同意报考的材料(包括同意报考证明或同意辞职证明或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提供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或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材料,国有企业工作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材料。
四、其他事项
1.入围资格复审的考生需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到规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并按规定进行递补。请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如遇通讯方式变更,应主动及时告知招聘单位,以免耽误资格复审或错失体检资格。
因个人原因放弃复审、体检、考察资格的,须由本人向资格复审单位书面提交放弃声明,放弃声明应写在考生身份证复印件的空白页面并签名,对弃权且拒不配合出具书面弃权声明的考生将予以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2.对报考者虽不构成违纪违规,但无正当理由故意浪费招聘资源的不诚信行为,记入考生诚信档案。进入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后弃权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3年;对核准聘用后非因不可抗力因素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5年。
3.对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考生取消体检资格,并按规定递补;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将由人社部门于资格复审工作结束后统一通知体检,请入围体检的考生及时关注相关通知,因未及时关注通知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4.阅读本通知后,请于11月6日前以“复审名单序号,报考单位,职位代码,XXX(姓名)已阅知资格复审通知”为邮件主题发送电子邮箱至:nagwy@163.com。
5.考生如有相关问题可电话咨询南安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595-86373512。
附件:
1.2024年南安市纪检监察机构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入围资格复审考生名单
2.2024年南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资格复审登记表
南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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