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1-0200-2026-00264
- 备注/文号:南政办规〔2026〕7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6-18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雪峰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国有企业:
《南安市“好孕”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已经市政府第98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6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南安市“好孕”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办发〔2024〕48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闽政办〔2025〕22号)和《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优化生育支持政策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若干措施〉的通知》(泉政办规〔2026〕1号)精神,为孕产妇提供生育全程优质服务,推动我市人口高质量发展,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试行参保市民免费分娩政策
凡在我市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且在我市医疗机构分娩的孕产妇,其分娩医疗费用经医保按规定报销后,余下的医保政策范围内费用予以全额减免(不含亲情陪产、导乐分娩、单人间等医保范围外费用)。所需资金由市财政纳入预算,市卫健局会同医保分局按季度与各分娩医院结算。
责任单位:市卫健局、财政局、医保分局
二、开展分娩优质服务
推动全市助产机构开展分娩优质服务,建设儿童友好医院和生育友好医院,支持嫁接高端医疗资源。鼓励各分娩医院为孕产妇提供名医预约、一站式产检、高品质病房、孕产妇营养小厨房、产后康复与育婴知识指导、取名及户籍登记指导、医保政策及参保指导、疫苗接种等全方位服务。
责任单位:市卫健局、公安局、医保分局
三、试行“好孕”专车免费接送
开通“好孕”专车,设立预约服务APP,临产孕产妇通过APP提前一天预约专车,免费接送到全市各分娩医院。
责任单位:能源工贸集团、卫健局
四、加强“好孕”服务宣传与推广
加强“好孕”服务政策宣传推广,让孕产妇家庭家喻户晓,制作“好孕”服务宣传片,由融媒体各平台积极展播。在“健康南安”公众号开设“家门口的好产科”专栏,推动助产机构每季度举办“产科开放日”活动。制定“好孕”服务宣传手册,集中宣传我市生育友好政策、优质产科医院及名医、孕产健康知识等,在婚姻登记处、医疗机构等向新婚夫妇、产检孕妇发放。结合市长颁证日等特色活动,发放“好孕”大礼包,内含宣传手册、免费生育咨询、产检惠民券等。
责任单位:市卫健局、民政局、融媒体中心
五、强化“好孕”服务机制保障
各市直有关单位、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主动作为,强化“好孕”服务机制保障,确保各项服务措施落地见效。
本方案自2026年7月18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由南安市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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