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1-0200-2026-00218
    • 备注/文号:南政办规〔2026〕4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5-20
    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安市推动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6—2028年)的通知
    时间:2026-06-03 17:58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雪峰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国有企业:

      《南安市推动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6—2028年)》已经市政府第96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5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南安市推动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

    (2026—2028年)

      一、总体要求

      紧扣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以推进贸易强市建设为出发点,立足我市水暖卫浴、石材陶瓷、日用轻工、五金阀门、对讲机等特色产业基础,以“扬帆出海、再下南洋”行动为牵引,坚持“园区集聚、主体培育、物流降本、人才支撑、服务优化”五措并举,通过部门协同、资源整合、精准服务,加快构建具有南安特色的电商产业生态体系。力争到2026年底、2027年底、2028年底,全市网络零售额分别突破170亿元、180亿元、200亿元,跨境电商交易额年均增长10%以上;到2028年底,培育年交易额超5亿元的电商企业1家、超1亿元的5家以上、超1000万元的100家以上,推动“南安制造”通过电商渠道更好开拓国内外市场。

      二、优化电商产业空间布局

      (一)构建“一核引领、多点联动、全市统筹”的电商产业空间布局。立足我市产业基础与区位优势,遵循“以主中心为龙头、以多园区为依托、走差异化发展路径”的思路,在中心城区及重点乡镇合理布局电商产业集聚区,形成覆盖全市、功能互促、错位协同的电商产业格局。

      1.市区综合电商服务中心。以南安市柳城街道为重点承载区域,依托现有电子商务产业基础,整合办公中心、产品展示、培训中心、众创空间等功能,打造集电商运营、品牌孵化、公共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性电商集聚区,重点服务综合型电商企业总部办公、人才培训、金融服务等需求。(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改局,柳城街道)

      2.水头—石井电商产业园。依托水头镇和石井镇的产业集群及港口物流优势,结合园区标准化建设,以垂直电商平台为牵引,整合线上线下资源,推动优势产业与电商深度融合,重点吸引厦门电商企业、石材电商企业回流集聚,打造面向全球市场的B2B电商及跨境贸易枢纽。(责任单位:市商务局,水头镇、石井镇)

      3.仑苍电商产业园。依托仑苍镇水暖卫浴产业基础和中国水暖城市场资源,结合现有跨境电商园区建设,以垂直领域电商平台和跨境贸易为核心方向,结合直播电商,推动水暖卫浴产业全链条电商化转型,助力打造国际水暖卫浴供应链集散中心。(责任单位:市商务局,仑苍镇)

      4.霞美电商产业园。依托霞美镇产业基础,以成辉国际商贸综合体等优质载体为支撑,整合专业市场资源,规划电商服务功能区和仓储物流中心,重点吸引对讲机、无人装备等电商企业入驻,打造工贸结合型电商产业集聚区,推动传统制造与电商渠道高效对接。(责任单位:市商务局,霞美镇)

      5.丰州电商产业园。充分发挥丰州镇毗邻泉州中心城区的区位优势和泉州动车站的交通枢纽优势,主动承接泉州主城区电商产业外溢与功能疏解,结合西华洋产城融合片区建设,重点发展电商运营、供应链服务、数字营销等业态,打造城郊型电商产业承载区。(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改局,丰州镇)

      6.梅山—洪濑电商产业园。依托梅山镇、洪濑镇现有电商园基础,以家居、日用轻工等产业为支撑,结合北部标准化小微产业园建设,打造承接南安北部区域电商发展需求的产业集聚区,服务带动北部乡镇电商产业协同发展。(责任单位:市商务局,梅山镇、洪濑镇)

      (二)实施入园企业租金优惠。对入驻经认定的电商产业园(集聚区)的电商企业和电商服务商,鼓励包括国有企业在内的园区运营主体给予租金优惠,市政府支持其设立服务专窗,链接本级政务服务。(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国资办,各市属国有企业,各相关乡镇)

      三、培育壮大市场主体

      (三)支持电商企业规范发展。建立电商企业服务协调机制,由市商务局会同相关部门提供政策咨询、资源对接等公共服务。鼓励电商企业提升经营能力,积极申报国家、省、市级电商示范企业或示范基地,对获评企业按规定给予相应支持。(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

      (四)支持传统产业拓展电商渠道。针对石材、水暖卫浴等产品非快消品、电商直播适配性不足的特点,组织专家团队为企业提供电商渠道诊断和选品指导,引导企业优先发展B2B跨境电商、场景化营销、工程配套等适合大宗商品的线上销售模式。支持南安石材、水暖卫浴等产业通过阿里巴巴国际站等B2B平台开拓国际市场。(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工信局)

      (五)支持直播电商规范发展。引导直播电商围绕南安特色产业开展场景化、专业化直播,避免同质化低价竞争。加强直播电商领域广告宣传和产品质量监管,规范直播带货行为。依托国家农村电商示范县建设,推动南安特色农产品通过直播电商上行,打造“产地直销+品牌建设+溯源保障”的诚信电商模式。(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

      (六)做大做强电商行业协会。支持南安市电子商务协会加强自身建设,提升行业服务能力。探索设立南安市跨境电子商务行业协会,整合石材陶瓷、水暖卫浴、对讲机等行业的跨境电商资源,为会员企业提供政策对接、资源整合、人才培养、市场开拓等综合服务,推动行业抱团发展。鼓励行业协会牵头开展行业标准制定、行业自律和业务培训,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民政局)

      四、完善物流配送体系

      (七)推行电商物流价格统谈机制与资源整合。针对南安电商企业普遍偏小、单家议价能力不足的现状,以电商产业园(集聚区)为单位,整合园区内入驻电商企业的发货资源,统一与快递物流企业进行价格谈判和协议签订,引导快递物流企业提供优惠价格,支持电商企业通过抱团集采、共享仓储等方式降低物流成本。推动本地电商发货量整合、与快递物流企业签订集体优惠协议的服务平台或联盟组织,为重点电商企业提供物流对接、政策解读等精准服务。(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交通运输局,各相关乡镇)

      (八)支持仓储物流设施建设。鼓励建设电商云仓、集货仓及公共海外仓。对符合条件的仓储物流设施运营主体,可根据其实际服务成效申请财政补助。市商务局会同市财政局制定公开透明的申报条件和补助标准,面向所有符合条件的主体公平受理。支持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建设,持续推进快递服务进村,深化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

      (九)支持跨境电商发展。推动“南安优品”公共海外仓集群化,持续提升16个公共海外仓、3个海外展销中心运营水平。支持企业利用跨境电商平台拓展国际市场,鼓励企业参加跨境电商行业专业展会。推动南安阿里巴巴国际站跨境电商孵化中心建设,为跨境电商创业者提供专业课程培训、创业导师咨询、平台资源接入和贸易对接等服务。(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泉州海关驻南安办事处)

      五、强化电商人才引育

      (十)引进高层次电商人才。探索出台《南安市商贸人才评定管理办法(试行)》,将电商领域人才纳入南安市商贸人才评定范围。经认定的电商人才纳入南安市相应层级高层次人才管理,享受生活津贴、安居保障、医疗保健等同等政策待遇。鼓励符合条件的电商企业开展人才自主认定试点,按标准自主选拔推荐电商人才。(责任单位: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市商务局、市教育局、市住建局、市卫健局)

      (十一)加大本土电商人才培养。鼓励市内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开设电子商务、跨境电商、直播电商等专业或方向,对招收相关专业学生的院校,政策执行之日起,新招录学生按每生1000元的标准给予奖补。持续办好电子商务等技能培训班,力争三年内培训电商人才800人次以上。(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

      (十二)打造电商创业孵化平台。在电商产业园、外贸集聚区建设电商人才创业孵化基地,为初创电商团队提供免费或低成本的创业工位、办公设备和创业辅导服务。鼓励举办电商创业大赛、直播带货大赛等赛事活动,对获奖项目和人才给予荣誉表彰。(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人社局)

      六、优化电商发展环境

      (十三)完善电商公共服务平台。持续完善南安市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功能,打造外经贸一站式服务平台,为电商企业提供“关、税、汇”一站式综合服务。推动电商企业与金融、保险、检测、认证等专业服务机构对接,构建完善的电商服务生态。(责任单位:市商务局、泉州海关驻南安办事处)

      (十四)强化金融要素保障。建立电商企业融资对接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开发适合电商企业特点的信贷产品。市财政局、市商务局联合制定电商企业贷款贴息和出口信用保险保费补贴的公开申报指南,明确申请条件、补贴标准和审核程序,面向所有依法注册的电商企业公平开放。鼓励金融机构联合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通过“政府+银行+担保”风险共担模式,为电商企业提供批量担保增信服务。(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商务局)

      (十五)优化电商企业准入服务。推进电商企业登记便利化,支持“一址多照”登记,降低企业扩张的制度成本。引导电商企业申请商标注册,开展商标品牌培育、知识产权侵权风险防范及合规指导。加强与电商平台协作,推动侵权线索快速移送和处置。公安部门支持企业在同一场所获取多个标准二维码地址。(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

      (十六)提升跨境电商通关便利化水平。加快跨境电商进出口通道建设,在码头建设过程中同步做好跨境电商监管场所规划,对接翔安机场物流通道,鼓励引进跨境电商外综服平台。落实海关总署取消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企业备案,简化企业出口手续;做好跨境电商企业合规申报引导及知识产权保护等政策宣贯工作。(责任部门:市商务局、泉州海关驻南安办事处)

      (十七)加强行业管理与规范引导。有序开展电商税务、法律法规、知识产权保护等业务培训,引导企业规范经营。税务部门做好电商企业税收政策宣贯和合规辅导,落实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办法。住建部门在园区改造审批方面给予便利。(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市住建局)

      七、保障措施

      (十八)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牵头的电商产业发展工作专班,市发改局、工信局、商务局、人社局、财政局、税务局、市场监管局、交通运输局等为成员单位,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统筹协调电商产业发展的重大事项。(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相关单位)

      (十九)加大财政资金保障。市财政统筹资金支持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推动本方案各项奖补政策落地实施。奖补专项资金实行动态管理和绩效评价,确保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商务局)

      (二十)强化工作推进。将电商发展工作列入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和市直有关部门重点工作推进,定期对电商行业取得优异成效的乡镇通报表扬。(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相关乡镇)

      八、附则

      (二十一)本方案适用于在我市开展电商经营活动的各类企业及相关主体。

      (二十二)同一项目、同一企业符合多项条件的,按照“就高不就低、不重复享受”原则执行。本方案与上级政策可叠加享受。

      (二十三)本方案由市商务局会同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负责解释,自2026年7月3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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