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913-0101-2020-00049
- 备注/文号:南码政〔2020〕236号
- 发布机构:码头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0-12-21
各村(社区)委会:
为贯彻落实南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落实森林防灭火工作责任制的通知精神,进一步落实党政领导作为森林防灭火责任人制度,鉴于人事变动,经研究,决定调整充实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分片包干责任制和村有一名党政领导作为森林防灭火责任人制度。
一、指挥部成员、党政领导成员责任范围:
第一片:(指挥部成员:王明灿、李维明)
黄有财(镇副书记) 诗南村 金中村
刘菁雯(镇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内柯村 铺前村
陈嘉金(镇二级主任科员) 南冬村
第二片:(指挥部成员:李祖论)
林泽朴(镇副书记) 码头村 康安村
王乔木(镇乡村振兴办主任) 新汤村 丰联村
潘俊川(镇党委、政府办公室主任)
第三片:(指挥部成员:洪东河、洪亚南)
黄贞彬(镇副镇长) 丰美村 坑内村
林锦川(镇二级主任科员) 高山村
陈玉灿(镇二级主任科员) 美岭村
陈秀恭(镇党委宣传委员) 刘林村
第四片:(指挥部成员:徐阳春)
卢文川(镇副镇长) 东大村 宫占村
王丽霞(镇党委组委) 杏东村
黄鸿霖(镇综合执法队长) 大坝村 码四村
第五片:(指挥部成员:郑少鹏 黄庆谈)
李春阳(镇人大主席) 大庭村
李远东(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枫树村 高盖村
陈华芳(镇司法所长) 仙美村 仙都村
二、工作要求
1、加大森林防灭火宣传力度,提高广大群众森林防火意识。动员全社会重视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组织村干部进村入户做好森林防灭火宣传。
2、加强野外火源管理。森林防火期内,严禁野外用火,严禁靠山进行农事活动用火,做到“见烟查、违章罚”,主要路口、重点地段组织人员死看硬守,严禁带火种上山,严格对痴呆精神病人员的监护,杜绝上山玩火。
3、开展森林防灭火隐患的专项检查,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火灾隐患。
4、做好森林火灾的扑救准备工作,制定好处理森林火灾预案。镇政府组建一支30人以上的扑火抢险队伍,村(社区居)建立一支20人以上的群众扑火抢险队伍,备足柴刀、铁扫帚、灭火灵等器材。
5、一旦发生、发现森林火灾,立即报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并组织扑火抢险队员扑火。
6、辖区内发生重、特大或造成人员死亡及时间超过12小时的森林火灾做到“四不放过”的原则追究。
码头镇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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