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16-0101-2026-00023
    • 备注/文号:南建〔2026〕26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3-12
    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南安市住建行业2026年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提质增效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6-03-17 11:01

    各房屋市政工程施工企业项目部、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各有关单位:

      根据《南安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南安市2026年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提质增效方案的通知》(南安委〔2026〕2号)有关要求,现将《南安市住建行业2026年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提质增效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3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南安市住建行业2026年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提质增效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决策部署,持续拓展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以下简称“全员责任制”)、安全生产标准化(以下简称“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成效,提升房屋市政工程施工企业项目部、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以下简称“施工企业项目部、小区物业企业”)标准化创建、运行质量,增强全员责任制落实能效,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市安委会有关工作安排,决定在全市住建行业开展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提质增效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专项行动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二、重点任务

      突出以落实全员责任制为主线,结合住建行业实际,持续创建、优化、运行并提升各自标准化管理体系,促进企业全方位、全过程、全要素落实全员责任制,切实形成系统化、规范化、常态化的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

      (一)优化一套“标准规范”。各辖区内施工企业项目部、小区物业企业要进一步总结标准化提升的好经验、好做法,聚焦《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4版)》等本行业领域相关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对照住建行业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不断完善安全生产检查清单、标准化运行提升指南、企业达标细则、网格员检查导则等“四项规范”,切实增强实操性。各施工企业项目部、小区物业企业对照所属领域“四项规范”,参照《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图集》《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防护制作安装标准示范图集》《福建省市政工程施工标准化管理指南》《泉州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运行提升指南》《泉州市物业服务住宅小区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示例图册(2025年版)》等,结合自身生产工艺、风险特点,编制各自标准化创建、运行、提升标准化实施方案,促进标准规范体系提质增效。

      (二)优化“两化”有机融合。各辖区内施工企业项目部在施工过程中要每月通过“福建省建设工程监管一体化平台工程项目监管系统”提交《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程项目月自评情况汇总表》,作为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价依据。我局将深化“福建省住建行业安全工作平台”及相关信息化系统的统计数据分析与应用,针对高频问题开展精准化防控,提升监管效能,促进协同融合提质增效。

      (三)优化“三张清单”管理。各辖区内的施工企业项目部、小区物业企业充分运用“福建省住建行业安全工作平台”,按照检查清单及规定频次,认真开展安全自查,建立问题清单,逐一整改、销号,及时消除隐患;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至少组织1次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建筑施工领域每月至少1次),对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逐一明确整改时限、责任、措施、资金、预案及验收标准,杜绝整改流于形式;建立健全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内部安全监督检查机制,对报告重大事故隐患的从业人员及时兑现奖励。我局相关科室和监督机构将结合“双随机”“四不两直”等工作,加强对辖区内施工企业项目部、小区物业企业运用“福建省住建行业安全工作平台”检查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综合运用评先评优、信用记分等方式,推动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从“有检查”到“好好查”。

      (四)优化“四色风险”管控。各辖区内的施工企业项目部、小区物业企业聚焦“两重大”(重大风险、重大隐患),深化风险点排查,动态调整风险等级和管控措施,确保风险管控与现场实际相匹配,绘制“红、橙、黄、蓝”四色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明确管控要点,分级实施风险警示公告,强化全员风险认知。针对红色、橙色高风险区域和环节,强化现场管控力量,增加检查巡查频次,鼓励配备智能化监控设备,实现风险实时预警;对黄、蓝色风险区域,落实常态化管控措施,防范风险升级。我局将结合上级住建主管部门有关部署,持续推行“精准化防控、差异化监管、智能化提升”安全监管工作要求,促进安全风险防控提质增效。

      (五)优化“5S”现场管理。各辖区内的施工企业项目部、小区物业企业对照《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价实施细则(2022年版)》以及《泉州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运行提升指南》《泉州市物业服务住宅小区安全生产标准化运行提升指南》等,结合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机制,结合实际推广运用现场“5S”管理法(整理、整顿、清扫、清洁、素养),明确设备摆放、物料存储、作业环境、人员行为等方面的标准要求,定期开展现场整理整顿,消除环境杂乱、物料堆放无序、设备带病运行等安全隐患,科学合理布置,保持环境整洁,规范作业现场管理,改善安全生产环境,提高生产作业效率,养成安全作业习惯,培养员工自觉遵守规章制度的作风,提升从业人员整体素质,促进现场管理提质增效。

      (六)优化“六有”安全警示。各辖区内的施工企业项目部、小区物业企业结合实际,切实深化“六有”(地上有标线、设备有铭牌、岗位有警示、作业有指令、管线有流向表、重要阀门或开关有挂牌)安全警示模式落地见效;通过明确标线划分作业区域,防止人员误入危险区域;设备铭牌清晰标注设备信息,便于日常维护与操作;岗位警示标识醒目提醒作业风险,增强员工安全防范意识;作业指令明确操作流程,遏制违规操作;管线流向标清晰指示介质流动方向,杜绝误操作;重要阀门或开关挂牌管理,确保关键设备处于可控状态。同时,施工企业项目部、小区物业企业要结合日常巡查检查,定期排查标识磨损、模糊、脱落等问题,及时更新更换;对项目形象进度变化、施工工艺调整、风险等级升级等情况,要同步优化警示设置,规范安全行为,促进安全警示提质增效。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动员部署,层层压实责任。各辖区内的施工企业项目部、小区物业企业要充分认识开展标准化提质增效活动的现实意义,建立“常态化推进、动态化管理、滚动式提升”持续推进工作机制,如实建立底数台账,迅速将文件精神传达,并签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承诺书》(详见附件),并于3月31日前送至我局备案。

      (二)强化自评自纠,推动持续改进。各辖区内的施工企业项目部、小区物业企业依法依规对照有关标准规范,全面对标准化管理体系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于2026年3月底前开展1次总结自评,形成正式自评报告文件存档备查,并采取适当形式向从业人员通报自评结果,向从业人员兑现安全生产报告奖励和绩效奖惩,促进标准化持续改进。

      (三)强化帮扶指导,促进典型引领。我局将以“基层出样板、企业树标杆、岗位增亮点”为原则,分级分类选聘安全生产专家或业务骨干组成帮扶小分队,对标杆企业、达标企业的自主创建、运行标准化和达标岗位提效合规执行标准化开展帮扶指导(根据安委会部署,将至少帮扶施工企业项目部、小区物业企业各1家),加大典型培育力度打造一批标准化提升企业、岗位优秀案例,切实提升可复制、可推广的引领水平。

      (四)强化宣传培训,营造良好氛围。各辖区内的施工企业项目部、小区物业企业要突出以住建行业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为重点,深入开展专项业务培训,切实提高各个层级相关人员实务技能,优化专业技术队伍,形成多层级、多维度技术支撑。同时,主动参与的内生动力,分利用各类媒体宣传企业的优秀经验、先进做法,营造全社会广泛关注、普遍支持的良好氛围。

      (五)强化常态调度,督促高效落实。我局将进一步健全优化督导、通报等工作机制,实施定期、不定期常态化督导,聚焦工作不到位、责任不清晰、措施不力等薄弱环节,实施“清单式”督导检查,强化分类差异化监管执法,及时曝光典型执法案例,依法依规倒逼企业强化全员责任制落实和标准化建设。

      附件:1.关于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承诺书(参考)

      

     

    附件

    关于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承诺书(参考)

      本单位及本人郑重承诺,按照国家颁布的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要求,建立与本单位日常安全管理相适应、以全员责任制为主线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实现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规范化,并于2026年   月       日之前完成一次安全生产标准化年度自评工作,及时整改不符合项,持续改进本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运行,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如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愿意承担一切行政、民事和刑事责任。欢迎社会公众对我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及其运行状况进行监督,如发现隐患可直接向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

      承诺单位(盖章):        项目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注:本承诺书一式4份,1份留存企业备查、1份在企业公示栏公示、1份报送属地乡镇(街道、园区)安办备案、1份报送所在县(市、区)行业领域主管(监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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