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20-0101-2026-00013
- 备注/文号:南水审〔2026〕5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水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3-06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取水许可申请书》及《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东田厂区取水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我局组织专家对《报告书》进行了函审,报告编制单位根据专家意见修编完善。经研究,我局基本同意该《报告书》地表水取水论证,现批复如下:
一、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东田厂区取水项目位于南安市东田镇蓝溪村。该厂区主要生产产品为铝合金型材模板、铝合金建筑模板。铝合金型材模板年设计产量15万吨,用水指标为9.87m3/t,符合铝型材产品用水定额的一般值要求。铝合金建筑模板年设计产量40万平方米,用水指标为0.023m3/m2,符合金属制品、五金制品产品用水定额的一般值要求。
你公司2024年7月提交的该取水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报批稿),铝合金型材模板项目采用的用水定额为4.76m3/t,远低于先进值8m3/t,且基础数据测算存在缺陷,导致实际用水量超过许可量。
本次许可核定该项目年取水量为166万立方米,取水地点为南安市东田镇蓝溪村兰溪河段左岸,水洋尾桥下游约477m处(东经118°18′25.69″,北纬24°55′30.00″);水源类型为地表水,取水用途为工业用水,取水保证率为90%。
三、本项目取水地点的水质满足项目运行需求。运行期铝合金建筑模板项目没有废水外排,仅铝合金型材模板项目有废水外排。废水进入厂区内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排放标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南安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年退水量约78.86万立方米。
四、你公司应安装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者技术标准要求的取水计量设施,请严格按照附件《取水计量管理注意事项》要求,加强设施运行维护,确保计量数据准确、连续、有效,全周期运行符合国家法规及水利行业技术标准。
五、你公司应加强取用水和节水管理,冷却水、喷淋水应当回收利用,逐步推广废水深度处理回用技术措施,严格落实各项节水措施,确保用水指标符合国家、福建省用水定额要求。
六、你公司应按照取用水相关要求履行计划用水管理,按规定填报用水统计调查报表,定期上传取水计量现场照片,依法缴纳水资源税。
七、你公司取水应服从水行政主管部门水资源统一调度,遇到重大旱情以及其他需要限制取水的情形,应当服从本机关或者有关部门做出的限制取水决定。
八、你公司接到本批复后,请按相关规定及时向我局申请办理取水许可证核发手续。可按照告知承诺制要求提交材料,审核通过后,我局当场核发取水许可电子证照,并在三个月内就承诺事项到现场检查。
九、该项目的取水规模、地点及用途等若发生重大变更,应重新向我局申请取水许可。
十、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公司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南安市人民政府或泉州市水利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南安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取水计量管理注意事项》
南安市水利局
2026年3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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