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9-0101-2026-00053
- 备注/文号:南民〔2026〕29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3-31
各乡镇(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雪峰开发区管委会归侨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市直各单位:
经中共南安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复同意,因工作需要,现刻制“南安市殡葬服务中心”铜质印章1枚,决定自发文之日起启用该印章。同时,原“南安市殡葬管理所”印章废止。
附件:印模
南安市民政局
2026年3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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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公网安备:3505830235000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