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12-0101-2026-00012
    • 备注/文号:南防减救灾办〔2026〕3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4-15
    南安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布市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第一批)的通知
    时间:2026-04-15 16:59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雪峰开发区管委会,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根据福建省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管理办法》的通知(闽防减救灾办〔2025〕20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公布以下单位为市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第一批):

      北山实验小学

      泉州市恒安民爆物品有限公司南安分公司

      以上重点单位应严格按照《福建省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管理办法》要求做好本单位的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并接受市应急管理部门、气象主管机构和行业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附件:福建省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管理办法》的通知(闽防减救灾办〔2025〕20号)

     

     

     南安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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