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要求,现将《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安市工业(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运行分析工作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方案》)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传承弘扬、创新发展“晋江经验”,深入开展“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持续大拼经济、大抓发展,推动产业链、产业集群在工业(产业)园区内协同联动,把工业(产业)园区建设成为先进制造业集群的重要载体和县域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方案》。
二、目标任务
以提升我市工业(产业)园区发展能级为导向,引导各工业(产业)园区在招商引资、投产达效、创新赋能、运营管理等方面比学赶超、争先进位,全面提升工业(产业)园区综合承载力,加快打造产城人深度融合的现代化产业社区,为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三、工作进展
根据《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工业园区标准化建设2025年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泉委办〔2025〕9号)、《中共南安市委办公室 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安市工业园区标准化建设2025年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南委办〔2025〕6号)等文件,南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牵头起草本《方案》,广泛征求意见并修改完善,于2026年3月形成《南安市工业(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运行分析工作方案(送审稿)》,报经市政府第92次常务会议通过,于2026年4月1日印发。
四、范围期限
本《方案》自2026年5月2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5月1日止。
五、主要内容
《方案》主要从运行分析对象、运行分析内容、工作开展流程和结果运用等四个方面开展工业(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运行分析工作。
(一)运行分析对象
明确参与运行分析的园区需符合规划建设、运营主体、产业集聚、安全环保等4个基础条件。
(二)运行分析内容
设置入园企业入驻、投产、纳统、效益情况以及园区配套建设、运营管理情况等6个基础指标,总分100分。另设1个正向激励与反向约束指标,正向激励、反向约束分值各顶格10分。
(三)工作开展流程
1.工业(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运行分析工作于每年6月前完成,相关指标数据统计周期为上一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
2.由所在乡镇(街道)指导符合条件的工业(产业)园区进行申报,并附上相关佐证材料,核实盖章后报市园区办。
3.市园区办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再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综合审查,明确得分及排名情况,优选出拟确定的星级标准工业(产业)园区。
4.市园区办对拟确定的星级标准工业(产业)园区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对公示无异议及复核不存在问题的,正式公布星级标准工业(产业)园区名单。
(四)结果运用
建立星级标准工业(产业)园区确定、资金奖励与动态管理机制,按星级标准实行顺位递补认定,给予三星级、四星级和五星级标准工业(产业)园区及所在乡镇(街道)相应资金奖励,并实行一年有效期动态管理。
例:A园区占地100亩,总建筑面积17万㎡,其中需招商面积15万㎡、配套用房2万㎡。园区建成投用食堂、宿舍,配备10人固定运营管理团队,规章制度完善,园区标识清晰,企业生产有序。
2025年度园区招商运营情况:已签约企业40家,签约面积13万㎡;已入驻(含装修)企业38家,入驻面积11万㎡;已投产企业25家,投产面积8万㎡;园区内企业总税收2500万元,规上企业10家,新增省级专精特新企业2家。
具体得分情况如下表所示:
|
序号 |
运行分析内容 |
指标名称 |
计算情况 |
得分 |
|
1 |
入园企业入驻情况 |
招商完成率 |
13÷15×100%×5分=4.33分 |
4.33 |
|
签约企业入驻率 |
38÷40×100%×15分=14.25分 |
14.25 |
||
|
小计 |
18.58 |
|||
|
2 |
入园企业投产情况 |
投产转化率 |
25÷38×100%×10分=6.58分 |
6.58 |
|
投产面积使用率 |
8÷15×100%×10分=5.33分 |
5.33 |
||
|
小计 |
11.91 |
|||
|
3 |
入园企业纳统情况 |
入园企业纳统率 |
10÷25×100%=40%,按区间计分,40%(含)—50%得18分,本项得18分。 |
18.00 |
|
4 |
入园企业效益情况 |
入园企业效益 |
2500÷100=25万元 / 亩,按区间计分,入园企业效益达到20万元/亩及以上得20分,本项得20分。 |
20.00 |
|
5 |
园区配套建设情况 |
/ |
园区建成投用食堂、宿舍等设施,本项得4分。 |
4.00 |
|
6 |
园区运营管理情况 |
/ |
园区配备10人固定运营管理团队,规章制度完善,园区标识清晰,企业生产有序,每项2.5分,本项得10分。 |
10.00 |
|
7 |
正向激励与反向约束指标 |
新增省级专精特新企业 |
新增2家,每家0.5分 |
1.00 |
|
总计 |
83.49 |
|||
综上,该园区总分为83.49分,园区招商率86.7%,企业投产率65.8%,认定为三星级标准工业(产业)园区,给予所在乡镇(街道)一次性奖励5万元,园区运营商一次性奖励5万元。
六、注意事项
本方案实施期间如遇上级政策调整,以上级规定和要求为准;与其他同类政策存在交叉重复,或同一乡镇(街道)有多个园区被认定为星级标准工业(产业)园区的,均按“就高不重复”原则予以兑现。同时,本方案由南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七、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南安经济开发区服务中心园区股
联系电话:0595-8629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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