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推进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工作若干意见和泉州市高层次人才安居保障规定的通知》(泉政办〔2022〕9号)和《南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指导意见的通知》(南政文〔2017〕627号)的规定,南安市成功街种子公司地块房屋拆除残值评估应当选择一家资质等级高、综合实力强、社会信誉好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南安市成功街种子公司地块房屋拆除项目
评估地点:南安市,具体范围以“南安市成功街种子公司地块征收红线勘测定界图”为准;
二、评估内容及要求
1.评估内容:对南安市成功街种子公司地块房屋拆除项目拆除残值评估服务,具体以委托合同内容为准;并出具评估报告。
2.提交评估报告时间和数量:依委托合同约定。
3.评估费用:收费依据《福建省房地产估价行业收费指导意见》(闽房协估经委〔2016〕8号)规定的“其他收费标准”的第1项规定计费计取。
三、评估机构资格要求
1.依法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且在泉州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泉州区域外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在本市应设立有分支机构并取得主管部门备案证明;
2.入选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公布的《在泉州从事房屋征收估价房地产评估机构名录库》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
3.具有房地产价格评估资质;
4.近三年无不良行为记录;
5.近三年未受到行政处罚;
6.具备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经验。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起止日期:自通告之日起至2026年6月17日17:30止,逾期不予接收。
报名地点:福建省泉州南安市溪美街道柳城路45号防疫站小区A栋101。
五、报名资料
报名单位须到报名地点提交资料,报名资料含报名表和以下文件的复印件:
1.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报名表;
2.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泉州区域外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还应提供泉州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资质复印件和资产评估资质复印件,拟签字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的资格证书复印件、资产评估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名并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的复印件;
5.泉州市房屋征收与房地产评估行业协会出具的近三年在本市无不良执业记录证明材料(自发布选定通告之日前三年内)
6.近三年在本市从事资产评估无不良执业记录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如相关网页信息截图、承诺书等);
7.近三年未受到行政处罚证明文件(信用中国网页截图);
8.从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的经验(如合同等);
9.详细联系方式(包括机构地址、传真号码和联系人手机号码)。
以上报名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注明与原件相符,并装订成册。
六、评估机构选取办法
1.在报名截止时间时参加报名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少于3家,或符合条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不足3家,将依法重新组织招选。
2.若超过3家评估机构报名并符合条件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采取随机摇号的方式公开进行选定,各评估机构代表现场随机抽取单位代码球并签字确认;由征收办代表现场随机抽取1个号码球,号码球所对应的评估机构即为中选的南安市成功街种子公司地块房屋拆除残值评估机构的房地产评估机构。
七、公开选定时间及要求
1.具体选定时间为2026年6月18日下午3:30,选定地点为福建省泉州南安市溪美街道柳城路45号防疫站小区A栋101,届时请准时参加。
2.通过报名并符合条件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选定会议的视为弃权。
3.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若是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授权委托书)按时签到并进行核验,选定时不能出具以上证件、资料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参加招选资格。
八、其他事项
1.中选单位放弃中选、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中选单位的中选资格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确认无效的,可以直接从原参加招选评估机构中重新随机抽取,确定新的中选单位。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小王,电话:15159761994,联系地址:福建省泉州南安市溪美街道柳城路45号防疫站小区A栋101。
特此通告
附件:
1.房地产评估机构报名表
2.授权委托书
3.2024年度在泉州从事房屋征收估价房地产评估机构名录库
南安市柳城街道办事处
2026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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