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十四五”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行动计划〉总结评估工作的通知》和《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采矿损毁土地状况调查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南安市自然资源局对区域内历史遗留矿山图斑进行了全面核查。经核查认定图斑2个(详见附件),均为历史遗留无主矿山。按照《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现将历史遗留矿山核查认定结果予以公告,公告期自发布之日起30日,若对公告内容有异议,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将意见以及提出人真实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反馈至南安市自然资源局,公告期满无异议,则认定下列矿山为历史遗留无主废弃矿山。
通信地址:南安市溪美街道柳城路77号
监督电话:0595—86382374
邮 箱:6382374gt@163.com
附件:南安市新增历史遗留矿山图斑情况汇总表
南安市人民政府
2026年5月21日
附件
南安市新增历史遗留矿山图斑情况汇总表
|
序号 |
县(区、市) |
更新后采矿损毁 土地编号 |
历史遗留矿山 图斑编号 |
矿山名称 |
采矿证号 |
矿山 位置 |
图斑大类 |
图斑小类 |
图斑投影面积(平方米) |
中心 经度 |
中心 纬度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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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南安市 |
YZ3505830022110788 |
ZJ3505832026001001 |
|
|
柳城街道施坪村 |
无主废弃 |
计划经济时期遗留或者责任人灭失的废弃矿山 |
21236.66 |
118.392123 |
24.862422 |
|
|
2 |
南安市 |
WS3505830022110768 |
ZJ3505832026002001 |
|
|
柳城街道施坪村 |
无主废弃 |
计划经济时期遗留或者责任人灭失的废弃矿山 |
2235.92 |
118.403836 |
24.86972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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