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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历史遗留矿山图斑核查认定结果的公告
2026-05-22 16:26 阅读人数:1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十四五”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行动计划〉总结评估工作的通知》和《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采矿损毁土地状况调查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南安市自然资源局对区域内历史遗留矿山图斑进行了全面核查。经核查认定图斑2个(详见附件),均为历史遗留无主矿山。按照《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现将历史遗留矿山核查认定结果予以公告,公告期自发布之日起30日,若对公告内容有异议,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将意见以及提出人真实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反馈至南安市自然资源局,公告期满无异议,则认定下列矿山为历史遗留无主废弃矿山。

通信地址:南安市溪美街道柳城路77号

监督电话:0595—86382374

邮    箱:6382374gt@163.com

 

附件:南安市新增历史遗留矿山图斑情况汇总表

 

 

南安市人民政府

2026年5月21


附件

 

南安市新增历史遗留矿山图斑情况汇总表

序号

县(区、市)

更新后采矿损毁

土地编号

历史遗留矿山

图斑编号

矿山名称

采矿证号

矿山

位置

图斑大类

图斑小类

图斑投影面积(平方米)

中心

经度

中心

纬度

备注

1

南安市

YZ3505830022110788

ZJ3505832026001001

 

 

柳城街道施坪村

无主废弃

计划经济时期遗留或者责任人灭失的废弃矿山

21236.66

118.392123

24.862422

 

2

南安市

WS3505830022110768

ZJ3505832026002001

 

 

柳城街道施坪村

无主废弃

计划经济时期遗留或者责任人灭失的废弃矿山

2235.92

118.403836

24.869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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