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小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县道326洪濑镇洪梅路口至洪梅镇三梅村加油站路段路灯亮化工程列入市财政2026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建议》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您的建议紧扣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符合“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注重实效、民办公助”的原则,聚焦农民需求最迫切、反映最强烈的村级公益事业,具有很强的必要性和针对性。
一、项目推进情况
结合2026年市财政“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申报及镇村实际情况,目前已将该路段洪梅镇三梅村管辖段亮化工程纳入2026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范围,将优先推进该段落路灯亮化工程建设,解决该区域夜间照明不足的安全隐患,切实回应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同时考虑到该路段涉及洪濑镇、洪梅镇两个镇、两个村,属于跨村公益事业项目,根据“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管理原则,跨村以及村以上范围的公益事业建设项目不得列入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范围,因此需统筹兼顾各村实际情况分步推进,洪濑镇溪霞村管辖段亮化工程计划以后年度再按流程审议纳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范围。
二、后续工作安排
一是加快推进三梅村段项目实施,督促洪梅镇三梅村严格按照“一事一议”项目管理要求,履行民主议事程序,规范筹资筹劳流程,做好项目规划、招标、建设等各环节工作,确保项目按期完工、发挥实效,同时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公示项目进展及资金使用情况。二是提前谋划溪霞村段项目筹备工作,指导洪濑镇溪霞村做好前期工作,合理制定明年项目申报计划,力争早日将溪霞村段路灯亮化工程纳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范围。三是加强两镇两村协同配合,按照“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引导两村做好路段日常管护的衔接工作,待项目全部完工后,建立长效管护机制,确保路灯设施长期稳定运行,切实保障群众出行安全。
我局将持续关注该路段路灯亮化工程推进情况,加强政策指导和统筹协调,积极争取上级财政支持,分步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切实把惠民实事办实、办好。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分管领导:陈振华
经办人员:黄昭艺
联系电话:0595-86373212
南安市财政局
2026年3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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