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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市财政局 南安市林业局关于下达2023年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资金的通知
2023-04-11 10:47 阅读人数:1

各有关乡镇(街道)党政办、林业站: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林业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非国有林生态保护补偿支出市县部分)的通知》(闽财资环指〔2022〕63号)精神,现将2023年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资金313.23万元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该资金为中央直达资金,请各单位严格按照上级资金管理办法加强资金使用管理,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

  附件:2023年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资金分配表

  

 

南安市财政局 南安市林业局

  2023年4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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