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黄秋贵
2025-09-03 16:36 阅读人数:1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20213107577

黄秋贵

不动产权证

南安市溪美街道璀璨天境小区(湖美4#地块)6号楼27-2801室

 

  公告单位:南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