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黄定治)
2025-07-01 16:51 阅读人数:1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20183112517

黄定治

不动产登记证明

350583100209GB00040F00020085

南安市省新镇经济开发区南安恒大新城2#1601室

 

  登记机构:南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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