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林剑东)
2024-11-21 15:58 阅读人数:1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24 年12月12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指定地址。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南安市政务服务中心(南安市美林街道江北大道1号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南安市丰州镇玉湖村委会(南安市丰州镇玉湖村二落28号)

  联系电话: 不动产0595-86350625;玉湖村委会0595-86602825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

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备注

1

林剑东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南安市丰州镇玉湖村丁山43-1号

350583116211JC00015F00010001

宅基地使用权面积:150㎡;房屋建筑面积:411㎡

农村宅基地/住宅

 

  公告单位:南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