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洪濑镇大洋村 魏培养)
2024-04-22 16:38 阅读人数:1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05月14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指定地址。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南安市政务服务中心(南安市美林街道江北大道1号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南安市洪濑镇大洋村委会(南安市洪濑镇大洋村梁厝156号)

  联系电话: 不动产86350625;大洋村0595-86690871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

  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备注

  1

  魏培养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南安市洪濑镇大洋村拜埔13号

  350583113218JC00015F00010001

  宅基地使用权面积:        107.32 ㎡;房屋建筑面积:263.95 ㎡

  农村宅基地/住宅

  

  公告单位:南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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