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转移登记公告(王幼治)
2021-09-09 15:01 阅读人数:1
 

不动产转移登记公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申请人王幼治继承下列不动产予以办理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21 0929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指定地址。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南安市行政服务中心(南安市美林街道江北大道1号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 不动产86350625

 

序号

被继承人

不动产

权利类型

法定第一继承权人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备注

1

刘鹏水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刘旧翰(已故)、黄秀美(已故)、王幼治、刘晓昌

南安市洪濑镇溪霞村下墩路20

350583113205GB00230W00000000

174.8

城镇住宅用地

 








公告单位:南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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