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转移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申请人黄水利继承下列不动产予以办理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21 年 09月 27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指定地址。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南安市行政服务中心(南安市美林街道江北大道1号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 不动产86350625
序号 |
被继承人 |
不动产 权利类型 |
法定第一继承权人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黄周美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林安娟(已故)、黄庭玉、黄水利、黄庭清、黄庭珠、黄双莲 |
南安市洪濑镇东市场211号(原洪濑镇东市场C1-17) |
350583113205GB00256W00000000 |
55.6㎡ |
城镇住宅用地 |
|
公告单位:南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09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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