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仑苍镇仑苍村 吴逢春)
2020-08-03 10:28 阅读人数:1

不动产首次登记公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0 8 24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指定地址。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南安市行政服务中心(南安市美林街道江北大道1号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南安市仑苍村委会(仑苍村仑苍大道259号)

联系电话: 不动产86350625;仑苍村86181137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

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备注

1

吴逢春

宅基地使用权

南安市仑苍镇仑苍村社埔9

350583101201JC00006W00000000

150

农村宅基地

详见附图

 

 

 

 

 

 

公告单位:南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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