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29 15:35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要求编制, 有关情况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断创新政务公开方式、拓展政务公开职能、提升政务公开质效。全年通过南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文件346件,办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2件。

      (一)依法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下发《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台账的通知》,细化部署全年政务公开工作。依托市政府门户网站、市图书馆及市档案馆等平台,依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全年主动公开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文件346件,主动公开及时率100%,其中政策性文件18件,同步政策解读18篇,政策性文件解读率100%。

      (二)主动落实信息主动公开要求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要求抓好公开专栏建设,加强规范“南安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统一名称、统一格式。加强政府信息管理,根据《福建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省政府令第219号)和《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通知》(泉政〔2017〕4号)等有关文件的要求,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集中统一对外公开清理结果,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集中统一对外公开规范性文件信息,提供在线查阅、检索、下载等服务;依法公开市政府办公室工作职能、机构设置信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规定的统一格式要求,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展示本单位、市直单位及各乡镇街道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方便群众查阅。

        (三)规范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

      严格落实依申请公开制度,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持续优化登记、办理、审核、答复、送达等流程,提高申请处理答复时效。2022年,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6件,上一年度结转申请6件,74件均按规定答复申请人,依申请公开答复及时率100%,8件结转下一年度办理。

      (四)着力强化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根据工作要求持续推进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规范性文件有效性标注,并将工作要求扩展到各乡镇及市直有关部门。制定下发《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安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工作提升方案的通知》,统筹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工作,市政府办公室分管领导也多次带队,深入各相关单位督查指导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工作。

      (五)持续加强信息公开监督保障

      以绩效考核为抓手,将政务公开、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建设工作纳入全市政府年度绩效考核评估体系,建立督查通报机制,今年来,共开展11次督导检查工作,发出11份检查情况通报,19份检查情况专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8

    15

    15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6

    0

    0

    0

    0

    0

    7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三、

    (一)予以公开

    40

    0

    0

    0

    0

    0

    4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7

    0

    0

    0

    0

    0

    1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8

    0

    0

    0

    0

    0

    8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1

    0

    0

    0

    0

    0

    1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8

    0

    0

    0

    0

    0

    8

    (七)总计

    74

    0

    0

    0

    0

    0

    7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8

    0

    0

    0

    0

    0

    8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4

    0

    0

    0

    4

    1

    0

    0

    0

    1

    1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有待加强。二是政务公开平台查询、搜索、推送等功能有待完善。三是政务信息管理有待提升。针对以上问题,我办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强改进:一是推进重点领域信息管理。在做好政府规范性文件及规划类文件梳理的基础上,推动其他重要政策文件的集中梳理公开工作。二是与第三方合作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功能,规范查询、搜索、推送等功能,更好方便公众获取。三是强化政府信息管理基础工作,加强信息归集整理和集中发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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