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1-1900-2025-00544
- 备注/文号:南政函〔2025〕274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5-10-31
市住建局:
《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呈报审批〈南安市城市基础设施更新改造重点领域实施方案(报批稿)〉的请示》(南建〔2025〕157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局的实施方案,现批复如下:
一、实施范围
本方案的实施范围为中心城区及各乡镇镇区建成区。重点聚焦于中心城区建成区(主要包括溪美、柳城、美林、丰州、霞美、省新6个镇街),以及重点镇镇区建成区(主要包括梅山、罗东、洪濑、洪梅、仑苍、官桥、水头、石井等乡镇)。
二、实施期限
本次方案的实施期限为2025—2027年。
三、项目安排
对照《南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南安市城市基础设施更新改造重点领域实施方案的批复》(南政文〔2025〕118号),同意本次实施方案在原编制方案基础上进行修编,对项目库进一步完善充实,具体内容如下:
2025年主要聚焦城市安全与民生短板领域,实施具有示范效应的更新项目由27个增加至28个,其中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5个、城中村综合改造项目8个、城市公共空间改造利用项目3个、老旧街区(厂区)改造提升项目12个,总投资额由314.89亿元增加至315.12亿元。
至2027年,城市基础设施短板加快补齐,基础设施质量明显提升,设施运行更加高效。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提质项目由58个增加至66个,其中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11个、城中村综合改造项目14个、城市公共空间改造利用项目4个、老旧街区(厂区)改造提升项目37个,总投资额由599.27亿元增加至615.55亿元,城市运行效率与抗风险能力显著提升。
四、各建设单位应按照方案内容要求,严格组织项目实施,强化项目管理,确保方案目标任务有效落实。
南安市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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