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1-1900-2025-00117
- 备注/文号:南政文〔2025〕118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4-03
市住建局:
《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呈报审批〈南安市城市基础设施更新改造重点领域实施方案〉的请示》(南建〔2025〕32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局的实施方案,现批复如下:
一、实施范围
本方案的实施范围为中心城区及各乡镇镇区建成区。重点聚焦中心城区的建成区,主要包括溪美、柳城、美林、丰州、霞美、省新6个乡镇(街道)和梅山、罗东、洪濑、洪梅、仑苍、官桥、水头、石井等重点乡镇镇区建成区。
二、实施期限
本方案的实施期限为2025-2027年。
三、项目列盘
2025年主要聚焦城市安全与民生短板领域,实施具有示范效应的更新项目20个,其中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4个、城中村综合改造项目7个、城市公共空间改造利用项目1个、老旧街区(厂区)改造提升项目8个,总投资162.69亿元。
至2027年,城市基础设施短板加快补齐,基础设施质量明显提升,设施运行更加高效。持续推进58个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提质项目,其中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5个、城中村综合改造项目16个、城市公共空间改造利用项目4个、老旧街区(厂区)改造提升项目33个,总投资599.25亿元,城市运行效率与抗风险能力显著提升。
四、各建设单位应按照方案内容要求,严格组织项目实施,强化项目管理,确保方案目标任务有效落实。
南安市人民政府
2025年4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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