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1-1900-2025-00117
    • 备注/文号:南政文〔2025〕118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4-03
    南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南安市城市基础设施更新改造重点领域实施方案的批复
    时间:2025-04-03 18:48

    市住建局:

      《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呈报审批〈南安市城市基础设施更新改造重点领域实施方案〉的请示》(南建〔2025〕32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局的实施方案,现批复如下:

      一、实施范围

      本方案的实施范围为中心城区及各乡镇镇区建成区。重点聚焦中心城区的建成区,主要包括溪美、柳城、美林、丰州、霞美、省新6个乡镇(街道)和梅山、罗东、洪濑、洪梅、仑苍、官桥、水头、石井等重点乡镇镇区建成区。

      二、实施期限

      本方案的实施期限为2025-2027年。

      三、项目列盘

      2025年主要聚焦城市安全与民生短板领域,实施具有示范效应的更新项目20个,其中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4个、城中村综合改造项目7个、城市公共空间改造利用项目1个、老旧街区(厂区)改造提升项目8个,总投资162.69亿元。

      至2027年,城市基础设施短板加快补齐,基础设施质量明显提升,设施运行更加高效。持续推进58个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提质项目,其中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5个、城中村综合改造项目16个、城市公共空间改造利用项目4个、老旧街区(厂区)改造提升项目33个,总投资599.25亿元,城市运行效率与抗风险能力显著提升。

      四、各建设单位应按照方案内容要求,严格组织项目实施,强化项目管理,确保方案目标任务有效落实。

     

     

     南安市人民政府

      2025年4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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