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1-1900-2024-00566
- 备注/文号:南政地〔2024〕102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2-09
市自然资源局:
《南安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收回南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宗用地部分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请示》(南资源〔2024〕84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为满足南安市医院新院区三期项目建设用地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福建省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四款规定和《南安市2024年第七次自然资源利用管理联席会议暨自然资源价格委员会议纪要》(南资源联〔2024〕7号)精神,同意无偿收回南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位于柳城街道桑林村1宗用地部分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不动产权证为闽(2022)南安市不动产权第1100082号,土地使用权登记面积为22016平方米,本次收回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1354平方米。具体宗地位置详见用地勘测定界图(见附件)。该宗土地使用权收回后纳入南安市土地储备中心土地储备库,作为政府储备用地;按属地管理原则,在储备用地未重新供应前,由柳城街道办事处负责管护工作,防止土地被侵占。收储的土地使用权严格按照规划用途及国家土地供应政策进行供地。
附件:南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用地勘测定界图
南安市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