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1-1900-2024-00555
- 备注/文号:南政文〔2024〕503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2-03
南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你局《南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呈报审批南安市主城区地下管网管廊及设施建设改造实施方案的请示》(南城管〔2024〕107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南安市主城区地下管网管廊及设施建设改造实施方案》的相关内容。
二、编制范围
本次实施方案编制范围为南安市主城区,主城区范围包括溪美街道、柳城街道、美林街道、省新镇、丰州镇、霞美镇,统筹仑苍镇,面积396.18平方千米。
三、编制期限
本次实施方案编制期限:2024-2028年。
四、各建设单位应按照方案内容要求,严格组织项目实施,强化项目管理,确保方案目标及内容有效落实。
南安市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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