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1-1900-2020-00139
- 备注/文号:南政文〔2020〕79号
-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7-21
石井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申请南安市石井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批复的请示》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南安市石井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一)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南到南港路,东临滨海大道,西至省道201线,北至后店路,规划研究面积为3.94平方公里。
(二)功能定位
以居住、商贸、港后配套功能为主,充分体现石井镇特有滨海历史文化气息的宜居片区。
(三)规划规模
规划区总用地面积为401.48公顷,其中建设用地面积357.73公顷,常住人口规模约5.5万人。
二、本规划是指导石井镇镇区规划建设、管理的重要依据,各单位应按照规划要求,严格组织实施,强化规划管理,确保规划目标及内容的落实。
三、你单位应在规划批准后20日内及时向社会公布;经批准的规划具有法律效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修改,确需修改调整的,应按法定程序报批。
南安市人民政府
2020年7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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