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1-1900-2019-00221
- 备注/文号:南政文〔2019〕130号
-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6-26
东田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请求审批<南安市东田镇彭溪村后洋自然村村庄整治规划>的请示(南东政〔2019〕3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南安市东田镇彭溪村后洋自然村村庄整治规划》(以下简称《村庄整治规划》)
(一)整治规划范围:彭溪村后洋自然村村域规划范围60.22公顷。
(二)发展定位:结合生态特色产业,将其打造成“村庄秀美、村建有序、村风文明、村民幸福”的休闲旅游美丽乡村,“以点带面”作为彭溪及至东田镇整治的示范村。
(三)整治规划期限:2017-2030年;近期:2017-2020年;远期:2021-2030年。
(四)人口及用地规模:村域近期规划人口为1161人:远期规划人口1347人,规划建设用地13.72公顷。
二、同意《村庄整治规划》确定的规划布局和具体控制要求及针对该村庄整治制定的各项整治措施,合理安排村庄规划建设时序和进度,确保村庄规划顺利实施。
三、同意《村庄整治规划》确定的近期整治建设项目。
四、《村庄整治规划》是指导彭溪村后洋自然村发展、建设和管理的法定依据,要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要求对村落进行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若因建设条件确实需要调整规划的,必须按程序报批.
五、你镇在本规划方案批准后20日内及时向社会公布。
南安市人民政府
2019年6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